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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生外出写生、采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12 点击量:
专业写生、采风是美术学院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教学环节。为深化课堂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各专业的教学特点,学院依据学校主管部门下发的教学计划与大纲的要求安排学生外出写生、采风。为了妥善处理和解决外出写生、采风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外出写生、采风的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教学效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写生、采风管理,成立美术学院写生、采风领导小组,负责写生、采风的整体统筹。 组长: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系主任 成员:各采风、写生带队教师 二、申请与审批 1.系负责人、教研室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要求,确定外出写生、采风的时间、路线以及带队教师和任课教师,填写《廊坊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写生、采风审批表》(附件1)。 2.根据课程表安排,如有课程冲突,需经相关教学单位负责人同意调课安排并签字审核。 3.外出写生、采风审批计划必须由系负责人签字审核后并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最后签字审批实施。 4.学生外出需做好安全教育和期间管理工作。外出前,带队教师(任课教师)应该明确安全责任,宣布安全纪律,并要求学生签订《廊坊师范学院美术学院专业写生、采风安全承诺书》(附件2)。 5.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必须与写生基地签订详细的服务协议。协议应涵盖参与者的权利和责任、基地提供的设施和服务、收费标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人员 1.原则上只限本专业学生参加。 2.不能参与外出采风、写生课程,如重大疾病、家庭缘由等,需向任课教师说明具体情况,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学院批准。但不给予相应成绩。 四、路线选择和基地选定 (一)基地选定原则 学生写生、采风地点和路线原则上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教学需要和学院教学大纲要求进行选定,以系或专业为单位,统一行动,不可单班一线。外出写生、采风的内容、路线与时间应该在课程开始前一个月进行公布。 (二)路线选定原则 1.路线管理:京津冀及附近省份(具体地点、行程由各系协商后报教学院长批准)。 2.廊坊市内:原则上不设置,个别同学因患有不适合长途旅行疾病(或者其他身体不适情况)、家庭缘由、经济问题等需向学院提出申请。 五、外出准则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宗教等群众的风俗习惯。 2.在师生集体外出教学活动前,各系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须经学院领导批准,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变。 3.师生集体外出教学活动中,带队教师(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对本次活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带队教师(任课教师)应对该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所有安全保障细节问题进行全面的安排布置、组织和指挥。 4.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要组织三至五人的安全责任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在写生、采风期间全天候不得单人行动。小组负责人在本小组外出活动期间保持与带队教师(任课教师)的密切联系。 5.集体外出教学活动期间全体师生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应有五年驾龄,严禁车辆超载,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务必选择有安全和卫生保障的饭店、宾馆食宿,防止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6.全体学生在集体外出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中全天候不得个人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攀登危险的山峰或下江、河、湖、海。禁止进入娱乐场所参与饮酒、跳舞、玩游戏、赌博等不良活动。晚间十时前所有学生必须返回集体住处,带队老师做好点名及记录存档工作。写生、采风结束后必须随集体一同返回校内指定地点后方可解散。 7.因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及接洽单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本办法如与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冲突,以学校的规定为准。 六、教师职责 1.以身作则、严守各项法律与法规,尊重各地风俗及民族习俗。为人师表,对学生应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2.认真、细致地布置写生、采风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务必跟学生明确学院关于外出写生、采风的详尽规定,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如有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第一时间上报所在系领导。 3.应明确本课程的要求,严格按教学大纲上课。真正做到学生出有所值、学有提高。 4.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发生安全事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附件3),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组织有能力的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七、对学生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实习地的风俗及民族习俗,以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每位同学应与所在系签定《廊坊师范学院美术学院学生采风、写生安全承诺书》(附件2) 2.一切行动听带队老师指挥,未经允许不得离开集体单独活动,不得擅自更改写生场所。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应服从授课教师批评指正,如不听从授课教师的安排,造成严重后果者,学生承担一切责任。返校后视情节轻重,学院将做出相应处理。 3.写生、采风期间不得做与课程无关的事。应认真学习,按带队教师的要求进行。 4.写生、采风期间的业余时间,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得酗酒或聚众闹事,不做任何有辱国格、人格或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不得组织或参与下海、下河游泳、划船、骑马等与课程学习无关的事情。 5.外出期间应注意安全和身体健康、合理安排起居饮食。 6.以上各项纪律,如有违反者,学生自行承担所有相应后果,学校还将作出严肃处理。 八、外出写生费用管理 写生中产生的学生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由各班班委会与接待单位负责人之间结算,其他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额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等。教师食宿、交通、门票等费用先行自付,课程结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报销。带队教师全程须使用公务卡消费,并保留好有廊坊师范学院抬头的发票、具体明细单据、建行公务卡消费记录、汽车票、火车票、机票及登机牌等。
廊坊师范学院美术学院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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