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积极接受国内外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文献。感谢各界对廊坊师范学院图书馆的关心与支持,并藉之诚恳征求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团体、机构和海内外各界人士继续赐赠,惠利本校师生及地方学人的研究工作。
一、 捐赠文献入藏的一般原则:
(一)适合大学本科及以上层次。
(二)属本校教学科研学科范畴,具有学术参考价值。
(三)连续出版物呈一定系统性。
(四)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含有有害内容,不接受非法出版物。
(五)外观品相适合馆藏与利用。
(六)属本馆缺藏或复本量不足者。
(七)本院师生的著作、手稿、日记等。
二、捐赠方式
为方便社会各界捐赠文献,图书馆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受方式:
(一)资源建设部设有文献捐赠接待处(图书馆137室),接受到馆的现场捐赠。
(二)资源建设部设有文献捐赠联系人,接受邮寄捐赠。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廊坊师范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电话:0316-2024950;联系人:张老师
(三)本地大批量捐赠者可联系图书馆派专员上门提取。
(四)对于数量巨大、价值贵重,或有其他特殊意义的捐赠,图书馆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进行接收。
三、 对受赠文献的处理:
(一)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
(二)凡受赠文献,图书馆及时予以登记,视捐赠人要求提供捐赠证书以示感谢和纪念,每年年底对当年受赠文献进行汇总,在图书馆网站公示。
(三)对不予入藏的捐赠文献,图书馆可视文献价值采取转赠、图书漂流,或直接淘汰等处理方式。
(四)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受赠文献,图书馆可按相关规程进行藏书剔旧处理。
四、 受赠文献的保管:
(一)图书馆根据图书馆文献加工规则对受赠文献进行登记、著录、典藏、管理和利用。
(二)本院师生的著作和手稿计划设置专柜收藏。
2024年受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