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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者 须 知
发布时间:2014-11-07   浏览次数: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为了让读者能够尽快利用图书馆,充分发挥好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我们编辑了以下文字材料,请读者阅读。
一、图书馆的资源情况
我馆现有纸质图书146万余册,电子图书134万余册,电子期刊11万多种等文献资源。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资源建设部
读者服务中心
文献借阅一部
文献借阅二部
电子信息部
三、馆藏布局
        南        14000
图   书            2500 
                      16500
读者服务中心     南楼一层  118
外文阅览区       南楼二层  220
第一借阅区       南楼二层  214
第二借阅区       南楼二层  204
第三借阅区       南楼三层  314
第四借阅区       南楼三层  307
第五借阅区       南楼三层  320
第六借阅区       南楼三层  304
第七借阅区       南楼四层  420
文科资料室/现刊阅览区       南楼四层  404
理科资料室/现刊阅览区       南楼四层  412
样本书阅览区(1) 南楼五层  504
样本书阅览区(2) 南楼五层  512
样本书阅览区(3) 南楼五层  507
工具书阅览区    南楼五层  520
密集图书库      南楼地下层  D02
密集报刊库      南楼地下层  D14
电子阅览区   北楼二层    201
电子阅览区   北楼二层    202
电子阅览区   北楼三层    301
电子阅览区   北楼三层    302
四、入馆须知
1、读者入馆须刷卡。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洁,自觉维护馆内文明。
3、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4、自觉维护馆内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
5、保持安静。
6、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图书馆建筑,爱护各种设施,不得在墙壁、标牌、桌椅上乱贴、乱划、乱涂,严禁有意破坏。
7、自觉维护馆内卫生,不准吃零食及乱扔皮壳纸屑等物。
五、借阅证的办理及使用规则
借阅证是读者来馆借阅的有效证件,办理和使用借阅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新生在接受入馆教育后,由班干部组织并持本班学籍名册到图书馆读者服务中心集体办理借阅证。
2、读者借书量:学生读者每人借书5册。
3、证件使用范围:借阅证只限本人在图书馆使用。
4、学生丢失借阅证,经核实确未被他人使用,持本人所在二级学院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补证后若遗失证找到,按作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违者扣留补发证并视情节予以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书证的署名者均为该证的责任人。
5、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转借借阅证属违规行为,对违规双方严肃处理。转借借阅证和作伪者,一经发现,对转借双方均处以停止借阅3—6个月处罚,并通报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盗用他人书证,一经发现加重处理。
6、盗用或拾到他人借阅证使用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7、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六、读者守则
读者进入借阅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读者要自觉遵守借阅规则,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读者在选书时要爱护图书,若此书没有选中,即将书放回原处,若书被选中,可将书携至读者服务中心或自助借还机办理借阅手续,切勿乱取乱放。
3、读者应爱护各种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读者在室内严禁吸烟、吐痰、饮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注意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5读者必须爱护图书,严禁折叠、圈点、勾画、污损、撕剪等。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声明,否则一经借出,概由读者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开架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读者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带出馆外,违者按偷窃图书处理。
7、读者应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借阅环境,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根据违章情节予以处罚。
七、期刊阅览规则
读者进入刊阅览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刊阅览区是读者阅览期刊文献的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安静。
2刊阅览区为开架阅览,所陈列一切书刊,只供室内阅览,读者可自由取阅,但一次只限一册,阅毕送还原处。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3、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准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准撕剪其中文章、图片等,损坏一律赔偿。对故意破坏和私自拿走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八、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电子阅览室是利用现代化设备为读者提供服务。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对室内设施、设备倍加爱护,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并遵守图书馆规定,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报工作人员,不准私自修理。
九、样本书区和工具书区阅览规则
1、本馆所藏工具书、样本书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查阅文献时,除笔记本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室内,可放室外存包柜内。
3、阅毕的图书放回还书箱。
4、不得在书中乱划、涂抹,不得撕毁书页、图片等,违者根据情节、态度按规定处理。
5、禁止私自将样本书库图书携带出室。
十、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文献和其它纸质文献,属国家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全校师生读者应尽的义务。读者对借阅的书刊文献必须十分爱惜,不得圈点、批注、污损、裁剪。
遗失赔偿:读者所借图书馆书刊,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归还的,原则上应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资料赔偿。
十一、图书馆使用
1、图书分类
图书分类就是按照图书内容和学科属性及其它特征将图书分门别类地,系统地进行组织的一种手段。通过图书分类,可以把性质不同的图书区别开来,把性质相同的图书集中在一起,按照远近亲疏的关系把图书组织成一个有条理的体系。我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五版》将文献按照知识门类和文献性质分为马列主义、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类5大门类,22个大类。
2、索书号
索书号又称排架号,它是一种图书在藏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的代号,是图书排架和读者定位图书的依据。我馆索书号由分类号和种次号两部分组成,所有图书均按照分类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分类号相同的,按种次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排架规则:面向书架,从上到下,从左到右。
例如:
F407.9 —— 分类号
8   —— 种次号
建筑经济学——书名
打开学院网页,点击快速链接中的图书馆,进入图书馆主页,读者可通过读者服务目录下的统一检索模块检索馆藏图书。
①书刊目录信息查询,读者可通过题名、责任者、主题词、索书号、分类号、标准号等检索途径检索馆藏中文图书,注意检索词要与选择的检索字段相一致。读者还可以通过新书通报、分类浏览等方式获取书目信息。
②读者相关信息查询,读者输入个人借阅证号、密码即可进入我的图书馆,查阅个人借阅状态、借阅历史、图书应还日期等信息,同时可自行办理图书续借手续,还可以荐购图书。
3、数字图书馆
数字图书馆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信息服务系统,它没有物理意义上的馆舍,只需通过一个数字图书馆主页的引导,即可获取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化的资源因此被称为数字图书馆。由于数字图书馆不是“实体”的图书馆,又被称为“虚拟图书馆”。
我馆数字资源(中国知网、万方数据、超星电子图书等)全部可以在校园IP范围之内,通过图书馆首页的已购电子资源/试用电子资源检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