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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
图书馆管理规章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章。本规章是我校图书馆工作的基本规则。

第2条 图书馆工作必须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发展我校的教育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第3条 图书馆工作遵循“积极服务,不断创新,发挥功能,提高效益”的办馆方针,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馆藏建设,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把图书馆办成体现一流管理,具有开放式、多功能、高效率的图书馆,成为教学科研的前沿,成为学校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第二章 性质和任务
第4条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第5条 图书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根据学校的性质和任务,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源,按照有关标准科学地进行分类编目与管理,建设体现本校特色、规模适中、质量较高的文献信息体系,为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2、配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运用馆藏文献资源,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根据教学、科研和课外阅读的需要,开展流通阅览、数字化信息服务、读者辅导和参考咨询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文献信息的能力。对新生进行“利用图书馆”的教育,承担《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的教学与研究任务,有针对性地提供专题服务。

4、统筹、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加强文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并积极开发利用。

5、开展对图书馆学、信息学理论及其应用的研究。积极开展馆际协作,实行资源共享。

6、加强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技术精、服务作风好,整体结构合理的文献信息专业技术队伍。

第三章 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

第6条 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由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交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党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决定。

第7条 各二级学院资料室是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组成部分,在业务工作和资源配置上,接受图书馆的指导与协调。随着学校发展,适时实行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采编。

第8条 图书馆设党总支委员会,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开展工作,保证办馆的政治方向,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坚守图书馆这一舆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保证图书馆政治上合格。

第9条 图书馆设办公室、资源建设部、文献借阅一部、文献借阅二部、读者服务中心、电子信息部。

第四章 业务工作

第10条 馆藏文献资源建设是图书馆最重要的基础建设。依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发展目标的要求,优化馆藏结构,不断提高馆藏质量,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是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11条 书刊采编工作。书刊采购关系到馆藏质量和馆藏结构,书刊编目是组织馆藏和揭示馆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图书馆目前实行采编合一管理。严格按照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采购书刊,努力建成一个纵向有深度、横向有宽度、主辅结合、交叉渗透、特色鲜明的馆藏结构体系。

1、根据学校目前专业设置情况和发展规划,对所设专业的各类型、文种、载体形式的文献应满足需求,对学校新上专业,在一定时期内要作为重点采购,做到在一至两年内达到满足教学需要的水平,待上学科提前一至两年有针对性的选购图书。

2、统筹纸质资源、数字资源和其他载体资源;保持重要文献、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收藏本校以及与本校有关的各类型载体的教学、科研资料与成果;寻访和接受社会捐赠;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3、做好读者情况调研,馆藏情况调研和书源情况调研,每年至少一次。采用问卷调查,馆藏分析、入馆率等相关指标分析书刊采购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采集。

4、做好分编工作,分编人员要掌握分编的一般原理和规则,熟悉所使用的分类法和分类体系,了解我校专业课程的设置情况和馆藏情况,结合本校教学科研实际进行分编,以发挥馆藏图书的最大效用。图书分编,要分编准确,前后一致,便于流通管理和读者使用。

第12条 图书典藏工作。

图书典藏是文献收集、整理与流通、利用的中介,是对到馆文献的分配和定位。根据本馆方针任务,文献的数量、质量、学科属性、文种、出版类型,读者需求特点,以及馆藏结构体系对图书进行合理布局。

第13条 流通阅览工作。

流通阅览工作是图书馆文献服务和读者工作的主要部分,是图书馆方针任务的直接体现。由借还图书,阅览服务,典藏管理三部分组成。

1、借还图书工作要努力开发利用馆藏文献资源,以方便读者,扩大开架范围,加速文献周转,减少拒借,不断提高文献利用效益为目的。加强与读者的联系,做好流通统计分析工作,宣传报道图书馆、组织座谈、解答读者咨询,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2、典藏工作应合理地组织馆藏,充分有效地利用馆舍,经常检查图书的政治性、思想性,严防禁书入藏、流通。做好资料保护工作,并切实加强对珍、善、孤本书刊的管理,有计划地进行文献资料的剔除工作。

3、阅览服务应以为读者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方便阅读为工作目标。保持场所肃静、整洁,严格手续,防止污损和丢失书刊是阅览服务工作者的责任。加强文献内容的揭示和报道,重视和加强读者咨询工作,变文献管理者为信息导航员。

第14条 期刊工作。

期刊是重要的文献信息资源,具有出版周期短、连续性和时效性强的特点,充分开发利用期刊的一次文献和文献检索工具,对于发挥图书馆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1、期刊工作是读者服务工作的组成部分,应以提高收藏质量、提高期刊利用效益为工作目标。做好期刊和报纸以及检索工具的选订、分类、典藏和保管是对期刊工作的基本要求。

2、期刊工作还应做好期刊的深度开发与利用,针对学校学科建设,建立馆藏核心期刊制度,保证连续收藏。做好参考咨询工作,逐步变阵地服务为网上导航。

第15条 文献信息服务工作。

主要是文献信息收集、信息服务和信息研究,是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文献信息收集范围要广,收集途径要灵活多样,做到有针对性地收集和重点收集。

2、文献信息服务目的性、针对性要强。为学校教学、科研和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是文献信息服务工作的重点。

3、文献信息研究方向要明确,这是发挥图书馆信息服务职能的重要环节,是图书馆工作各个环节的发展方向。

第16条 书刊剔除工作。

书刊剔除工作是图书馆藏书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馆藏质量,提高藏书管理效益和解决书库的空间危机都有积极的作用。书刊剔除既要考虑资料的潜在价值和以后发展变化,又要视近期流通利用情况,应慎重对待。
● 剔除的原则和标准。

1、书刊剔除的原则是利于馆藏图书资料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利于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以书刊的学术价值、史料价值、参考价值和流通率高低、多少,来确定保留复本的数量。一般情况,5年内无人问津图书可保存1至2册复本,出版6至10年的中文期刊可保存1至2份复本;10年以上的中文期刊可保存1份复本;内容有政治错误和反动的,不宜公开阅读的,随时停止流通,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专门保存,不做剔除,其余应剔除。

3、外文期刊和解放前期刊,近5年收藏的书刊,一般不做剔除。

4、剔除中注意保留书刊品种,主要剔除多余复本,但对于明显不属于本校教学、科研及读者阅读需要的图书,经审定后,可以剔除。

5、内容陈旧过时、呆滞的书刊;已有新的版本、新的译本的旧书,可保存1至2册,其余的应予剔除(工具书除外)。

6、文学作品属中外文学名著,实行自然淘汰,属一般作家作品可根据流通率确定,复本量在留足的情况下,逐渐剔除,一般不少于3至5册。

7、对破损程度严重,已失去保存与流通价值的书刊可以剔除。一般情况下,前后各缺5页以上的,中间缺10页以上的,书脊散乱无法装订的图书可剔除。合订本期刊每本缺期一半以上的,刊内缺页、开天窗10余处以上的可以剔除。

8、对交换、赠送等非正式采购的期刊资料,凡不符合本馆读者需要且刊期又不连续的,应在本年度末或次年初考虑剔除。

9、对试刊后又停刊的,订购又停订且年限很短的非本馆藏核心期刊,可以剔除。

● 剔除程序及步骤:

1、破损书刊视破损程度,一般书刊根据日常流通率的统计,由部门提出剔除报告明细表。

2、拟剔除的书刊,经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论证,50%以上人员同意剔除。

3、报馆长批准后执行。

4、剔除步骤:下架→从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5、所剔除书刊按规定处理。

第五章 岗位职责与工作细则
第17条 图书馆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馆方向。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认真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合格人才,为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图书馆在馆长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学校性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任务,以及管理工作的需要,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类编目与管理。

2、通过各种业务技术手段向读者提供图书文献信息,开展流通借阅和对读者的辅导工作。

3、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开展利用图书馆与查阅文献方法的教育和辅导工作,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

5、根据广大师生员工的需要,积极举办各种健康生动的书评、专题讲座等导读活动。

6、参加文献信息事业的整体建设,统筹、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开展学校内外的多方面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7、进行图书馆学、目录学、文献学和信息学理论、技术方法及现代化手段应用的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8、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18条 馆长、副馆长职责。

1、图书馆实行校党委常委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馆长负责并主持全馆工作。

2、组织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定期总结工作,向院长、主管院长及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

3、以有利于科学管理和方便读者为原则,明确各部门的相应职责,经图书馆党政联席会研究,向主管院长和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本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提出拟任命的下属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4、加强文献资源建设,提高文献的保障率。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强化开发和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增强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

5、积极采用新技术和科学方法,使各项业务工作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馆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

6、开展学术研究,积极参加国内外本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

7、紧密结合工作需要,组织业务研究和业务辅导,协调全馆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业务工作关系,对影响全局性的业务项目或某项重要业务工作做出决策。

8、关心全馆职工生活,配合党支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年度职工考核工作。负责室内环境卫生工作。

9、负责馆舍的安排和调整,安排图书馆的对外交流工作。

10、副馆长积极协助馆长工作,并分工负责某些专项工作。

第19条 图书馆党总支职责。

1、图书馆党总支负责图书馆内党的建设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对图书馆业务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2、积极宣传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关心党员思想与生活。

3、根据中央精神和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对图书馆的发展规划、发展定位、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参加讨论,并积极协助行政实施,保证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

4、对党员干部,行政负责人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

5、参与馆内有关人事任免、干部考核、晋升等工作。

第20条 党总支书记职责。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主持总支日常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指示,结合实际,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贯彻落实计划、措施,交支委会讨论做出决定,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党委汇报。每学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认真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工作。每学期至少与部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总支委员谈话一次,了解他们工作情况和思想状况。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的建设、干部考察、人事、纪检、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全馆党员的情况(人数、编制、建制),做到准确无误。

5、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人事、组织部门的布置,组织好对馆内各类人员的培养、考核、奖惩、晋升工作。做好有关人员出国考察、进修的政审工作。

6、经常深入部室调研,了解情况,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关心群众生活。

7、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并根据党委宣传部的布置,结合馆内实际情况,组织好馆内人员的政治学习,每学期至少一次研究政治思想工作,支持和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作用。

8、了解和指导党的组织生活,掌握党员思想状况,有的放矢的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好部分人员的统战工作。

9、参加全馆性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协助馆长搞好全馆的业务建设。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21条 管理岗职责。
管理岗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对馆长负责,积极完成馆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细则:

1、根据全馆的宏观工作任务,制定本部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和年终工作总结。

2、组织安排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协调处理本部门岗位之间和人员之间的关系。

3、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馆内各项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与考核,处理和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好各项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

4、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做好本部门安全保卫和卫生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质量,保证工作秩序。

5、按时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22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图书馆的综合办事机构,在馆长的领导下工作。
● 办公室主要负责:

1、协助馆领导处理和协调全馆日常事务和各部门业务,组织安排会议和全馆性活动。

2、负责图书馆的新闻报道与校内外相关单位的联络,接待来访。

3、协助馆领导拟定工作计划、总结以及各类请示、报告、通知,馆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记载并宣传报道全馆重要活动。

4、负责全馆党政、业务、科研等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和存档;负责各类文书档案整理保存以及印章的保管。

5、负责图书馆年度预算工作。

6、负责全馆人员的考勤工作,勤工助学的招纳、分配及考勤工作。

7、负责全馆办公、劳保用品的保障供应,家具、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8、负责检查、监督保安、保洁的各项工作。

9、协助馆领导做好人事、党务的日常工作。

10、负责离退休、临时工以及临时来馆工作的人员管理工作。

11、负责报告厅、会议室、贵宾厅的使用、管理。

12、协助工会工作。

13、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3条 资源建设部工作职责。

资源建设部工作是图书馆业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这项工作关系到本馆藏书建设的质量,同时也直接影响着读者对于本馆藏书的利用率和文献信息的满足率。因此,资源建设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方能适应这项工作的需要。
● 资源建设部岗位职责:

1、负责各种载体文献资源的招标采购、分编、加工、典藏工作。

2、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教学科研情况和学校发展规划,协助馆领导制定文献资源建设发展规划,建设适合教学、科研发展的馆藏文献资源保障体系。

3、负责了解掌握国内外出版发行信息,建立和保持与相关发行单位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种文献资源信息,定期进行馆藏利用分析和读者需求调研工作,提高文献采购质量。

4、负责各类文献资源的验收、登记、存档工作,定期统计并提供各类文献资源建设数据。

5、负责古籍、特藏及汤吉夫文学馆图书的编目、阅览、修复及服务与管理工作。

6、负责接收社会各界及个人捐赠的各种文献。

7、负责临时性的其他事项的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资源建设部的工作应遵循下列基本工作原则:

1、图书采编工作是图书馆藏书建设的第一道工序,采编人员必须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出发,进行图书采购。

2、采访人员购回的图书应附购书清单,经核查无误后方可报销。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报账,一份留存,以备核查。

3、如验收时发现非本馆所订图书,且非本馆入藏范围之内的图书,应及时予以退回;虽非本馆所订图书,但在本馆入藏范围之内,且本馆尚未收藏,可以留存,但应向书商说明。如验收发现有误,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书、款不符应及时予以核实更正。

4、图书和期刊合订本的分编,严格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机读目录使用格式》分类、著录。

5、分编工作包括以下内容:验收、盖藏书章、贴条形码、查重、给分类号、著录、组织图书典藏。

各项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验收(按1、2条规定执行)。
盖藏书章。应盖在书名页正中偏下位置、出版单位名称上方,要求盖章清晰、端正。
贴条形码。条形码贴在书名页,馆藏章下2cm,水平居中。
查重。对预编图书核对是否复本,如是复本,核对各著录项目,使用原书次号。
给分类号。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图书馆使用〈中图法〉第四版试用本及其分类的有关规定》给出分类号。
著录。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图书馆编目细则》中的著录规则进行著录。
图书典藏。按照《廊坊师院图书馆典藏工作原则》进行图书典藏。
在分编工作中,编制书次号和著录数据均经校对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校对包括自校和他校,他校指定专人负责。

6、图书馆入藏新书应采用适当方式向读者介绍推荐,以便读者随时掌握新书动态。

7、办理图书的查价、注销工作及财产账目的管理工作。掌握馆藏情况,统计各类图书增减情况,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告工作。

第24条 文献借阅一部主要工作。

文献借阅一部实行全开架借阅服务,主要工作有:①图书的典藏与管理;②图书借阅服务;③图书整理及破损书的修整;④图书的剔除;⑤辅导与咨询。
● 文献借阅一部岗位职责:

1、负责纸质图书的阅览服务工作。

2、负责图书借阅区的图书布局、架位管理、馆藏调整等工作。

3、负责新书的验收、入库、流通。

4、负责解决读者借阅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读者违规行为。

5、负责对读者阅读辅导、新书推荐及咨询服务。

6、负责借阅区域内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报修工作。

7、协助做好新生入馆教育。     

8、根据读者借阅情况,及时提供文献资源建设的建议。

9、维护阅览室秩序,做好借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文献借阅一部工作细则:

1、图书典藏应做到入藏及时,入库的图书由库区馆员准确验收及时上架;调入的图书经核查无误,由各库馆员签字接收;复审,对调入的图书认真进行复审,确定去向,按类分拨责任人。

2、图书借阅应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做好读者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工作,读者借阅中的咨询辅导工作,积极开展图书推荐、新书介绍和导读工作。对读者所借图书要认真负责地查找,千方百计地降低拒借率。

3、图书整理应做到严格按规则排架,随时整架,新到图书,归还图书随时归架,并及时修整破损图书。

第25条 文献借阅二部主要工作。

文献借阅二部仅设期刊阅览室和样本书库,主要工作有:①期刊选定。②丢失期刊的补购,未到期刊的追索。③期刊室和样本书库的日常管理和读者违纪处理。④读者的宣传、辅导、咨询及佳刊推荐和问题检索。⑤读者期刊、样本书利用和阅读倾向的调研分析。⑥期刊合订本的收藏、保管。
● 文献借阅二部岗位职责:

1、负责阅览室的纸质期刊、样本书、工具书对外阅览服务。

2、负责阅览区、书库的图书布局、架位管理、馆藏调整等工作。

3、负责纸质期刊的验收、登到、上架、整理、送装等工作。

4、负责解答读者在纸质期刊、样本书、工具书阅览中的问题,指导读者正确利用各类文献资料,并为读者提供阅读辅导和咨询。

5、负责借阅区域内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报修工作。

6、协助做好新生入馆教育。

7、做好巡视工作,及时纠正读者的违规行为。

8、了解读者的需求情况,及时提供文献资源建设的建议。

9、维护阅览室秩序,做好阅览区、书库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文献借阅二部工作细则:

1、期刊选订。一是比照上年期刊,二是根据事业发展补订新增专业所需期刊,三是对利用率低且又非必须连续保存的期刊进行删减。对选定的期刊认真复查后交馆长审批,打印做账,对增减删的期刊作表并说明每种刊增减删的原因后存档。

2、期刊整理实行按账划到登记核收,盖章补钉,分类上架的流程,对破损期刊及时修补,对缺刊及时追索。

3、期刊装订。年末对期刊按期顺序整理,查漏补齐后打包,并填写“期刊装订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装订厂,一份作为装订后验收清单。

4、流通管理。每天集中整架和随时整架相结合,乱架刊及时回位,破毁期刊、样本书及时查检修理。坚持读者一律持本人阅览证入室阅览制度和一次从刊架上取刊一册制度,加强巡视,杜绝撕页、毁刊现象,严格阅览手续,不出差错。

5、做好读者参考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为读者提供文献查检线索,提供原始文献,解决读者问题。

6、负责期刊合订本、报纸及索引目录的利用、收藏和保管。第一,每天集中整架和工作人员及时整架,保持架序按分类排刊,每本按刊名首字汉语拼音音序排架,归还期刊和乱架刊都要及时回位。第二,做好室内卫生的保洁,维护室内纪律,保证阅览环境。严格检查读者阅览证,坚持持本人阅览证阅览制度。第三,认真解答读者咨询,帮助读者查检或提供文献线索,准确地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

7、报纸管理。第一,负责阅览室和馆内的报纸收订分发工作。报纸选订的原则是,根据学院办学特点和经费情况,相对稳定和个别微调。选订中要认真核阅征订目录,准确打印征订清单并做好价格汇总,订单一式三份,一份为阅览室划到记账,一份交馆办公室存档,一份交报刊征订部门。对变更征订的报纸,要附变更清单并写明变更原由,交馆长审批后执行。对所有报纸要及时收取、分发,如遇缺少及时补齐。第二,报纸装订,按装订周期(月、双月、季、半年、一年)整理成册,整理中按日、按期顺序排列,发现散缺及时补齐,每双月交装订厂装订一次。

第26条 电子信息部主要工作。

电子信息部承担着图书馆乃至二级学院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维护。主要工作有①图书馆所有现代化设备的调试与维护;②数据库的建设、维护、升级和更新;③电子阅览室的管理;④主控机房的管理;⑤计算机、门禁、防盗仪等一般设备的维修和报修。
● 电子信息部岗位职责:

1、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服务器存储系统及其他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

2、负责数据库的试用工作。

3、负责图书馆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

4、负责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维护及报修工作。

5、负责计算机相关技术及业务系统的培训、技术支持及咨询工作。

6、做好巡视工作,及时纠正读者的违规行为。

7、负责对读者上机指导及数据库使用咨询服务。

8、维护电子阅览室秩序,做好阅览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电子信息部工作细则:

1、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要做到排除故障及时,规范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2、对需要备份的数据要及时作备份,对软件要及时更新。

3、电子阅览室保证按规定时段开放,随时巡视,发现利用电子阅览室阅读黄色读物的要立即制止,并对其说服教育。

4、随时检查读者规范使用计算机和安全用电情况,指导读者规范使用电子阅览室的设备。

5、对图书馆网页和局域网上资源,做到实时监控,发现病毒和不应通过网络传播的信息,要及时处置。

6、对自带软盘、光盘在电子阅览室机器上运行者,要讲明图书馆规定,防止乱用。

第27条 读者服务中心主要工作。

读者服务中心是图书馆直接面对读者的部门,主要工作有:①借还书工作,②馆内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③微信公众号与座位预约系统的运行与管理,④新生入馆教育。
●读者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解答读者的各类咨询、对读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整理和反馈。

2、负责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更新、维护,座位预约及管理工作。

3、负责阅读辅导、新书推介等工作。

4、负责纸质图书的借还工作。

5、负责处理在借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图书及逾期、损毁、遗失、盗窃图书的处理工作。

6、负责图书证的制证、发证工作。

7、负责办理读者毕业、休学、退学、离校等手续。

8、负责新生入馆教育工作。

9、负责文献资源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10、负责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读者服务中心工作细则:

1、坚持每日将归还的图书分类上架。

2、对微信公共号推文做到认真校对审核后在推送。

3、坚持学生进行入馆教育考试合格后再发放借阅证。

4、对设备进行每周例行检查。

5、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联系厂家,确保第一时间恢复正常运行。

第六章 读者管理工作规章

第28条 读者守则。

图书馆是读者汲取知识营养的场所,来馆读者应遵守馆纪馆规,自觉做到:

1、读者入馆须刷卡,进入阅览室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有效读者证件。

2、讲文明礼貌,衣着整洁,自觉维护馆内文明。

3、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4、自觉维护馆内安全,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

5、保持安静,不得在馆内喧哗、追逐、逗闹,不得擅自在馆内举办活动。

6、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图书馆建筑,爱护各种设施,不得在墙壁、标牌、桌椅上乱贴、乱划、乱涂,严禁有意破坏。

7、自觉维护馆内卫生,不准吃零食及乱扔皮壳纸屑等物。

8、读者要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犯,按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责成赔偿损失,直至报请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第29条 书证的办理及使用规则。

书证是读者来馆借阅的有效证件,办理和使用借阅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本校教职工除统一办证外,个别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办证持人事处介绍信到图书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新生在接受入馆教育后,由班干部组织并持本班学籍名册到图书馆集体办理借书、阅览证。

3、进修生可持进修证办理借阅证。

4、读者借书量:①教职工:专任教师每人借书15册;其他人员每人借书10册。②学生:借书5册。

5、证件使用范围:借书证只限在图书馆使用。

6、学生丢失借书证,经核实确未被他人使用,持本人所在二级学院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予以补发。补证后若遗失证找到,按作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违者扣留补发证并视情节予以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书证的署名者均为该证的责任人。

7、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双方均承担责任。因转用出现图书遗失、损坏,由书证责任者承担相应责任。

8、盗用或拾到他人书证使用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节、态度会同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从发生之日起停止借阅三个月。

9、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如未办清还书手续而离校,由放行单位(部门)负责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30条 借书规则。

来本馆借书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来馆借书须持本人的有效借书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2、教职工借书期限为3个月,学生借书期限为1个月。所借图书只可续借一次。无正常理由,逾期不还,均按规定接受超期处罚。

3、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处罚:

①因实习而超期,由二级学院证明实习起止日期,并于返校5日内还清所借图书的。
②还书日期恰逢短期假日、闭馆日,超期天数不计在内。
③因病住院超期,在出院后10天内持住院证明还清图书的。
④教职工因出差、进修超期,在返校后持相关证明15日内还清图书的。

4、读者借到图书,应仔细核对、检查,发现书中有批注、圈划、污损、撕扯等现象,应当即请工作人员核查,进行纠正或加盖标记,否则还书时发现的污损现象均由借者负责。

第31条 入馆规则。

读者进入图书馆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读者必须示证入馆,将包夹等其它物品放于库外,然后方可入库。

2、入库读者要自觉遵守入库规则,爱护图书,不得乱翻乱放。下架图书放于还书箱,由工作人员归架。

3、库内严禁吸烟、乱扔杂物,保持库内安静、整洁。

4、选书时不得将书放入衣袋,更不准未办借书手续而持书出馆外,如被发现按偷书论处。

第32条 期刊阅览规则。

本馆目前仅设现刊阅览室。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阅览室是读者阅览期刊文献的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安静。

2、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所陈列一切书、报、刊,只供室内阅览,读者可自由取阅,但一次只限一册,阅毕送还原处。不得私自持出室外,违者以偷窃论处,严肃处理。

3、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准批注、圈点、勾划,更不准撕剪其中文章、图片等,损坏一律赔偿。对故意破坏和私自拿走书刊者,严加处罚。

4、读者进入室内,只能带读书笔记本,不得携带书刊、书包及妨碍工作人员检查之物。离开阅览室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展示所带的笔记本等。

5、读者在阅览室内不得长时间讨论、议论或做作业。

6、读者应爱护各种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读者应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的整洁,不得随意吐痰,不准吸烟和吃零食。

8、进入阅览室要衣帽整洁,夏季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9、复印报、刊要经工作人员同意。

10、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制止,并根据违章情节予以处罚。

第33条 工具书、样本书阅览规则。

本馆所藏工具书、样本书,限室内阅览,读者进入室内须遵守下列规则:

1、本馆陈列各类工具书和样本书及线装古籍书,按图书的文种和性质分类排列,仅供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阅毕的图书放回还书箱。

3、查阅文献时,除读书笔记本外其它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库内。

4、注意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高声交谈。

5、不得在书中乱划、涂抹,不得撕毁书页、图片等,违者根据情节、态度按规定处理。

6、私自携书出室者,按偷书论处。

第34条 电子阅览室阅览规则。

电子阅览室是利用现代化设备为读者提供服务。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对室内设施、设备倍加爱护,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并遵守下列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入电子阅览室。

2、读者上机检索要爱护计算机设备,听从工作人员指导,严格操作程序,文明使用键盘、鼠标,不准私自拔插主机、显示器背面插头,凡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均承担后果,并负责赔偿。

3、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报工作人员,不准私自修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弃物。

第35条 遗失、损坏书刊赔偿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文献和其它介质的文献,属国家公共财产,保护书刊资料的完整是全校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读者对借阅的书刊文献必须十分爱惜,不得圈点、批注、污损、裁制,否则照章赔偿。

1、污损赔偿:凡勾划、圈点、批注、墨染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视为污染书刊;凡撕割、拆散、折皱等影响他人使用的视为损坏书刊;凡将书刊芯据为己有者,按偷窃书刊论处。污损书刊,按下列规定赔偿:

污损书刊能够恢复原貌的,将书刊恢复原貌后归还;不能够恢复原貌的,原则上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资料赔偿。

2、遗失赔偿。读者所借图书馆书刊,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归还的,原则上应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资料赔偿。

第36条 超期借阅、偷盗书刊的处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实行限期借阅,超出规定借阅时限(第6章第30条规定时限)、属超期借阅行为,应按下列规定处罚。

1、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归还书刊,又不属第30条第3款所列情况,应接受超期处理,超期十天之内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超期超过十天还书者,从还书之日起停止借阅一个月。

2、违章私拿、盗窃书刊者,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报请学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37条 书证转借。转借书证属违规行为,对违规双方严肃处理。

转借书证和作伪者,对借出方均处以停借三个月的处罚,并通报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盗用他人书证,一经发现加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