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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召开第一届二级“双代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量:
各分工会: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廊坊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各分工会每年要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双代会”),现将召开第届二级“双代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届教代会和第一届工代会精神,依法保障教职工在学校发展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分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分工会活力,配合党组织引领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凝聚各分工会力量,汇聚广大教职工智慧,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相关要求
(一)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分工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二级单位(分工会),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总数80人以上,200人以内的二级单位(分工会),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人数的25%-30%,且不少于30人。
(二)根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会员不足100人的分工会,应召开会员大会;会员10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100至200人,设代表30至40人,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一般不得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20%。
(三)会议召开前,分工会向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工会递交书面请示及大会主要议程等重要事项,批复后准予开会;会后,各分工会及时将全部会议材料归档留存。
(四)做好提案征集和教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分工会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
(五)按照全国总工会2019年印发的《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分别召开,不得互相代替。如在同一时间段召开的,应分别设置会标、分别设定会议议程、分别行使职权、分别做出决议、分别建立档案。
三、会议主要任务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本单位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本单位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上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首届忽略此项议程)。
4.讨论本单位党、政、工研究提交会议的相关议题。
5.通过会议各项决议。
6.需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本单位工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3.讨论本单位党、政、工研究提交会议的相关议题。
4.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代会”组织机构。
5.通过会议各项决议。
四、组织机构的设置及产生
(一)分工会组织机构
1.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分工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女职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文体委员各一人。
分工会应按照教学部(行政处室)建立工会小组,各工会小组设工会小组长一人。
2.分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学校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有奉献精神。
(4)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受到教职工信赖,群众威信高。
(5)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3.分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分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不低于5%。选举的方法步骤如下:
(1)推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名单要经会员或会员代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推举产生。为了加强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分工会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建议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为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3)选举会议须有本单位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才能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获得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
(4)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分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二级教代会组织机构
1.二级教代会会议期间,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二级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二级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二级教代会负责。可设立2个专门委员会即提案工作委员会和福利工作委员会,与分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致即可。
2.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分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承担与二级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是各二级单位及其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也是开好二级教代会的重要组织保证。
因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干部选任等原因,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变动较大,故本次会议各分工会和二级教代会需要重新选举。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要成立以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本单位原分工会,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二)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应于430日前完成会议召开工作。分工会选举结果报本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报校工会批准。纸质版加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电子版发送至lfsfxyg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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