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收藏  设为首页
 你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征集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点击量:
各位代表: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教代会”)将于2024年3月底举行。为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的意义
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程式,提交教代会讨论、处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重要途径。各位代表通过提案的方式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既是教代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全校广大师生员工赋予代表的责任。第三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召开,希望各位代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广泛走访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就学校建设发展及师生共同关心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为推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做贡献。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范围
教代会提案的范围包括:
1.有关学校管理、改革和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2.有关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基本建设、生活服务、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有关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以下方面的问题不列入教代会提案:
1.与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令、政策和规章有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性质及党派、团体等政治团体内部事务的问题;
3.按照法律程序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问题;
4.各单位有权解决的内部问题;
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三、教代会提案的要求
1.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大会前和大会期间负责提案征集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立案和提案处理工作。
2.代表提案要一事一案并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是正式代表;代表提案要事实清楚,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3.提案由各代表团初审后交提案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审查后,合乎上述要求的方可确定为正式提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提案合并立案,否则将作为意见处理。正式提案办理后,以各种方式予以答复,非正式提案将转送有关领导或部门作为工作参考。
4.代表提案一式三份。本次提案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会议闭幕后一周时间,也可在大会期间现场提交。届时由提案人将提案交本代表团团长,各代表团汇总,经代表团团长审核签字后送提案工作委员会,过期不再列为提案。
 
 
                                                                           第三届教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代章)
                                                                                       2024年3月18日
 
版权所有©廊坊师范学院 邮编:065000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