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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教代会代表工作调研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27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研原则
(一)有利于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原则。
二、调研内容
(一)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重大改革措施、方案落实情况。
(四)教职工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根据实际,其他需要调研的事项。
三、调研组织
(一)调研主题的确定。调研主题主要根据学校行政的安排和教代会执委会的建议确定。
(二)组织实施。根据校行政确定的调研主题,校教代会执委会选派教代会代表组成调研组进行调研。具体工作由校工会会同校党政办公室负责。
四、调研程序
(一)制定调研方案。在调研方案中,须根据调研主题和要求,明确调研的内容和重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
(二)成立调研组。调研组人员结构及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三)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定调研的时间、地点、参与对象和调研方式等。
(四)组织实施调研活动。一般以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组织座谈、发放问卷、征求教职工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形成调研报告。调研组根据调研情况写出书面调研报告,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提交教代会执委会讨论通过,报学校行政。
(六)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行政每年提出若干调研主题,由教代会执委会组织实施。
(二)调研人员要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以学校大局和教职工利益为出发点,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三)调研组要按照调研工作原则,写出有理有据,对学校工作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四)调研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确保调研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五)调研工作中凡涉及的单位,要通力配合调研组的工作,提供真实情况,积极给予协助和支持。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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