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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召开第一届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5  点击量: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及《廊坊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各分工会每年要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将召开第届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三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精神依法保障教职工在学校发展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增强分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激发分工会活力,配合党组织引领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凝聚各分工会力量,汇聚广大教职工智慧,不断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相关要求

1.根据《河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的二级单位(分工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二级单位(分工会),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总数80人以上,200人以内的二级单位(分工会),代表名额为教职工总人数的25%-30%,且不少于30人。

2.会议召开前,分工会向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工会递交书面请示及大会主要议程等重要事项,批复后准予开会;会后,各分工会及时将全部会议材料归档留存。

3.做好提案征集和教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分工会发出征集提案通知,并将提案表印发给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教职工代表)。

三、会议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本单位行政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本单位财务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上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4.讨论本单位党、政、工研究提交会议的相关议题。

5.通过会议各项决议。

6.需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组织机构的设置

1.二级教代会会议期间,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二级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二级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二级教代会负责。

2.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分工会为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承担与二级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级教代会是各二级单位及其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要成立以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本单位分工会,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二)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应于420日前完成会议召开工作发布新闻报道,并及时报送召开情况报告表。纸质版加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印章,电子版发送至lfsfxygh@126.com

 


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请示表


附件:2、廊坊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报告表

                                          

廊坊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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