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管理办法
院发〔2017〕2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网主页(/xxgk/)是学校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渠道,是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报道学校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成果和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园网主页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管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纪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主管部门,负责主页新闻稿件的组织、编辑、审核、发布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坚持党性原则,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把握好宣传工作的时、效、度。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推动学校事业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第四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主要任务:传播先进思想、引导舆论导向,传承学校文化、弘扬校园精神,宣传学校亮点、展示学校形象,丰富校园生活、营造和谐氛围,记录学校历史、展示师生风貌,凝聚精神力量、激励奋发有为,为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科学发展聚合正能量。
第二章 新闻内容与稿件来源
第五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的报道;
2、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调研、参加学校重要活动,以及对学校改革发展提出的指导性意见、重要批示的报道;
3、学校领导参加的校内外各类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
4、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突出成绩和典型经验的报道;
5、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或发布重要信息的报道;
6、学校组织开展的重要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的报道;
7、学校、各二级单位集体或师生个人荣获上级奖励的报道;
8、各二级单位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开展的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重要活动、特色工作、创新工作的报道;
9、知名度较高的社会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及师生进行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10、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或社会、校园热点问题组织的评论员文章、评论性新闻。
第六条 不宜在校园网主页上发布的新闻如下:
1、学校层面及二级单位层面召开的一般性工作部署会、协调会;
2、学校层面及二级单位层面开展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
3、带有商业或广告推广性质的新闻;
4、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5、其他不适宜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
第七条 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来源: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来源分三类,一是党委宣传部组织人员采写的学校重要新闻;二是各二级单位撰写提供的反映本部门、本单位主办的重要活动、工作成果、工作动态的新闻报道;三是党委宣传部转载的校外媒体报道学校的新闻。
第三章 审核程序
第八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审核程序: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内容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确保新闻内容质量和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
1、初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通讯员撰写的新闻图文稿件进行初审,确认稿件内容的真实性、思想性及符合质量要求,并在稿件结尾处注明通讯员和审稿人姓名。通讯员必须是本单位确定的并由党委宣传部聘任的教职工,审稿人必须是本单位负责人。不按规定署名通讯员和审稿人的新闻稿件,不予发布。
2、二审。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的责任编辑对初审稿件进行二审,确认稿件新闻价值和图文质量符合主页新闻栏目基本要求的,予以加工、优化、编辑。
3、三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对二审后的稿件进行三审,权衡新闻的传播效果,确认稿件的新闻价值、舆论导向和图文质量符合栏目要求后,进一步编辑优化,确定在主页相应栏目发布。
第四章 有关要求
第九条 严格执行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责任人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提供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及通讯员是直接责任人。党委宣传部新闻栏目责任编辑负责对来稿内容和写作质量进行优化编辑,党委宣传部负责人负责监控校园网主页新闻的总体导向、总体质量以及重大新闻的版位协调。
第十条 严格执行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时限要求,校内发生的重大新闻原则上在发生后的1天内发布,重要新闻在2天内发布,一般新闻在3天内发布,滞后5天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发布,确保网络新闻的时效性。
第十一条 要切实改进文风,新闻稿件应在写作规范、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的前提下,做到篇幅简短,原则上一般新闻不超过500字,重要新闻不超过1000字,重大新闻不超过2000字。提供主页的新闻照片应画面真实、清晰,主题明确,文稿与照片互为补充。以文字报道为主的新闻适当配发照片,一般新闻配照片1~2张,重要新闻不超过4张,重大新闻不超过6张。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在校园网主页“通知公告”栏发布的内容,应按要求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批审笺》,与发布内容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发布。
第五章 奖励与惩处
第十三条 党委宣传部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校园网主页的新闻发布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其结果作为优秀通讯员、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新闻稿件撰写审核和新闻发布组织管理过程中,麻痹敷衍,不负责、不尽责、不担责,导致报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依照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对有关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追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廊坊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管理规定》(院字【2014】7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