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审结果
经系统报名显示“审核通过”者即视为初审通过,均可参加相应岗位的考核,无需缴费。参加考核时请打印“廊坊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廊坊师范学院应聘材料要求》附件一)一式三份,作为准考证。
二、考核安排
1、资格复审:
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试讲之前两小时以上。
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6:00。
地点: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明德楼305室)。
要求:详见《廊坊师范学院应聘材料要求》(见人事处网页)。
2、试讲:
6月7日至6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二级学院6月2日18点前电话通知,请保持报名系统中手机号码的畅通。
结果:6月8日试讲结束后,于人事处网站和院务公开栏公布。
3、面试:
时间:暂定6月9日,上午8:30分,每人约10分钟。
地点: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明德楼305室)。
三、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试讲、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廊坊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