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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 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项目选题。选题分为“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选题”,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限定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2.鼓励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2.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2.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三、申报程序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通过
“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servicel.saac.gov.cn )(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各市档案局和省直各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的推荐单位,履行形式审查和项目监督管理职责。申报人员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网上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的时间截至2025年318日24:00有意向申报的老师,通知下发日起就可以注册填报
四、提交材料
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316-2197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