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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学校系统共青团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工作
办法(2017年)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  发布人:学生处  来源: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全面从严治团,不断提升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融合《学校共青团2017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学校共青团2017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工作办法。
落实“三会两课一制”,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从严治团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具有重要意义。
各高校共青团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鼓励构建共青团组织“3+X”模式。“3”指学校共青团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校级共青团支部、学院分团委和团学骨干为成员的院级共青团支部、年级团总支和班级团支部委员为成员的班级共青团支部;“X”指自然班级团支部和楼宇建团、社团建团、网络建团、实验室建团等“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基层团支部存在形式。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校、院、班三级团支部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层层传导、层层带动。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让全体团员熟悉制度,敬畏制度,进而执行好制度,抓出团员的新习惯,抓出基层的新气象。同时,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基层组织活力。
一、“三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
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是基层团组织的基本组织方式,是团员参与团内政治生活、接受团内教育的主要途径,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有效载体。
(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重点凸显基层团组织的政治性。主要内容应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团员民主评议、主题团日、团课和“身边的榜样”推选等工作开展。
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2017年,基层团组织应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至少召开4次支部大会。春季开学初,围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主题;“五四”期间,结合纪念建团95周年、“四进四信”活动,围绕“喜迎十九大,坚定跟党走”的主题;秋季开学初,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围绕“纵览五年变化,增强四个自信,喜迎十九大召开”的主题;秋季学期末,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题;寒假期间,结合实践服务工作,围绕“争做奥运志愿者、勇当六有新青年”的主题。
支部大会要求支部成员完成学团章、举团旗、戴团徽、唱团歌的规定动作,重温入团誓词,营造团属氛围。支部大会可采取《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形式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支部大会结束后,团支部应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
鼓励建立年级团支部书记工作微信群,鼓励支部大会开展网络“结对子”活动,可以同年级结对子、也可以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结对子,营造互促互学、共同成长的生动局面。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其它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对年级团总支和学院团委双重负责。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重点凸显基层团组织的先进性。主要围绕校团委、院团委会议精神和团支部组织学习内容,紧密结合重要历史事件和重大时间节点,围绕支部活动、支部建设组织讨论。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2017年支部委员会会议应围绕支部大会会议内容,制定落实支部大会的工作计划。支部委员会会议可采取《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形式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
鼓励各年级团总支建立基层团支部委员工作微信群,创新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和精神传达的载体平台。
(三)团小组会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重点凸显基层团组织的群众性。主要内容围绕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会议安排。高校团小组可以以寝室、学习兴趣小组、实验小组为单元,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团小组长应做好会议记录并长期保存。会议情况应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鼓励各基层团支部建立支部团小组组长工作微信群,做好经验交流和推广。
二、“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的意义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应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了解和掌握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的原则
1.评议和注册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自愿参加者不限。
2.评议和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每学年9月完成。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3.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4.团员教育评议标准要符合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功能定位和培养体系,要参考“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科学化的评价标准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5.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与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要参考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5)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学院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
(6)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证不予注册。
6.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7.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8.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9.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10.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上级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三)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的流程
二、三、四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团小组或团支部提交自我评价材料(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见附件1);收集齐自我评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团小组会议或支部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同期召开团支部会议,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团员教育评议测评投票标准见附件2);团支部大会召开后2个工作日内,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学院团委和学校团委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完成团籍注册,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学年5月进行当学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团员教育评议及团籍注册流程:

(四)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的应用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作为团籍注册和每年各级团组织评选表彰的优秀团员的唯一标准。同时作为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以及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向的重要指标。
三、“一课”——团课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高校团课教育可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可结合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团员论坛、集中收看重要会议活动直播和视频资料等方式开展,也可结合主题团日活动和社会调研组织团员在实践中学习。团课教育分为团前教育、团员教育两个阶段,高校团员教育又可分为普通团员教育、团支部委员教育和团支部书记教育三个层次。
(一)团前教育。团前教育以增强入团积极分子和青年对党、团组织的理解和认同,培养团员意识为主。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应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鼓励高校构建“2+4+2”团课教育新模式,包括2个学时线上理论学习,4个学时线下理论学习和2个学时线下实践教育。每两学时团课教育需提交1篇心得体会。
(二)团员教育。团员教育以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团员先进性,促进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主。
1.普通团员教育。在高校普通团员中开展团课教育,可采用校院两级开展的团课教育与团支部或团小组开展的团课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可以以团支部会议、团小组会议、主题团日活动和社会调研活动为抓手集中开展普通团员教育,团支部书记或团小组组长可担任团课教育的讲授者,要求做好学习教育笔记。
2.团支部委员教育。团支部委员团课教育可利用团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中开展团课教育,同时要求学院团委针对团支部委员开展集中团课教育,要求学院团支部书记至少讲授一堂团课,也可邀请学院党委副书记或相关专家开设团课,要求每两学时团课教育提交1篇心得体会。
3.团支部书记教育。团支部书记的团课教育通过学校“青马工程”培训完成,要求学校团委书记和分管共青团工作的学校领导至少讲授1堂团课,团支部书记至少参与4个学时理论学习和4个学时的实践调研,要求每参加两学时团课教育提交1篇心得体会,“青马工程”培训后提交1篇学习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团中央下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要从思想认识、责任意识、落实力度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以从严的态度、从实的作风完成好该项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高校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人制,建立健全逐级考核评价机制,形成基层调研制度,掌握情况、倾听心声、解决问题,重点结合推动落实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1+100”团干部联系团员青年等工作制度,发挥示范、监督、引领作用。
(三)创新工作方法。各高校团委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把握和遵循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推行基层网络团建,推动新媒体教育专业化发展,建设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模式。应定期召开工作推动会、经验做法分享会,对先进工作单位、团支部、团支部委员进行表彰和宣传。
(四)牢记团员身份。高校全体团员要牢记团员身份、增强团员意识,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共青团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