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师范学院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
使 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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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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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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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院系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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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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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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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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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多媒体或话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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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动 内 容 |
用途(调课、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等;讲座主题及主讲人信息;播放课件、视频或影片名称及简要内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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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 用 单 位 领 导 意 见 |
签字: 二级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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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教室注意事项
1、非常规教学活动需要使用教室时(含临时调课),均需填写此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并办理教室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教室。
2、活动负责人应如实、完整填写此表,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核活动内容,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活动安排的地点分别送交教学是管理人员办理教室使用手续。
3、使用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审核活动内容是否属实,需播放的相关课件、视频、影片内容等是否健康,并签署意见:是否同意活动开展。
4、如活动因故变动,必须重新提交申请。
5、临时使用教室时间均按照学院上课或办公作息时间进行安排。(依照院历,每学期最后4周)不能申请使用临时教室(调课、专家学术讲座除外)。
6、使用教室原则上只能开展教学活动及学生素质教育活动,不能在教室内举办晚会、游戏等活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正当名义借用教室后,在教室内进行非法活动或任何盈利性的活动。
7、在学院组织考试及其他正常或突发性教学活动时,必须服从教学安排,借出场地教务处有权停止其使用。未经批准,任何擅自使用公共教室的行为均视为无效行为,教室管理员或教务处有权终止其活动。
8、教室使用期间不得大声喧哗或影响周围教室内的教学活动与学生自修,否则教室管理员有权终止其使用。
9、学院社团活动原则上只允许在周六、日进行。
10、爱护公物,确保教室整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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