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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  发布人:学生处  来源: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团组字〔2021〕1号)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现将开展 2023 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

二、时间安排

各学院团委向校团委述职,班级团支部向二级学院团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学校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第二课堂建设、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管理、联系服务青年学生、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详见附件2、附件3)。

四、考核方式

(一)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分数分别占比50%。

1.提交述职报告及佐证材料。各二级学院团委年度述职报告经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月 9日前联同佐证材料报送至校团委207室,电子版发送邮箱(报告模板见附件1)。

2.现场述职评议。拟于2024年1月12日前组织开展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专题工作会议,现场述职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考核结果与运用

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述职评议评委打分(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对各学院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述职评议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按成绩排名取前6名授予年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并授予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年度“优秀团委”荣誉称号。评价结果作为团内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班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班级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评议结果应作为团支部书记选拔任用、评奖评优推优等的重要依据,鼓励学生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细为目标要求,做好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二级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和本通知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好述职评议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领导。述职评议是贯彻团内民主集中制、落实团务公开的重要体现。各二级学院团委要加强工作指导,以适当形式对述职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切实提高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效性,宣传报道相关动态及时报送至校团委。

联系人:王骁

电  话:2188426

邮  箱:lfsytw@163.com

 

附件:1.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述职报告(模板)

2.廊坊师范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3.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共青团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