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优良的校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现将2023-2024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以及2022-2023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创建期满达标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3-2024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
(一)申报名额
单位 |
团支部数 |
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可申报指标 |
单位 |
团支部数 |
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可申报指标 |
美术学院 |
59 |
3 |
音乐学院 |
20 |
1 |
管理学院 |
43 |
2 |
理学院 |
38 |
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38 |
2 |
建筑工程学院 |
20 |
1 |
教育学院 |
31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37 |
2 |
经济学院 |
25 |
1 |
传媒学院 |
22 |
1 |
外国语学院 |
40 |
2 |
文学院 |
24 |
1 |
社会发展学院 |
27 |
1 |
体育学院 |
31 |
2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32 |
2 |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
1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1 |
合计 |
496 |
27 |
(二)申报条件
2023-2024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按照《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创建实施办法》(院学字〔2018〕109号)第二章规定条件要求申报,申报集体应是2022-2023学年度校级先进团支部获得者或学生团体标兵获得者,组织内学生、社团干部2022-2023学年补考重修率不超过5%。
(三)申报程序
1.基层团学组织申报,二级学院初评
辅导员从所分管的荣获2022-2023学年度先进团支部的班级中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团支部报所在二级学院团委审核。二级学院团委初审后提交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按可申报名额推荐本年度校园文明号的创建单位。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填写申报审批表,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将申报审批表于12月11日上午12:00前报明德楼207室。
2.校团委复审,报学校领导审定
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步意见,报学校领导审定。
3.通报评定结果
学校发文,对2023-2024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的评定结果进行表彰。
(四)材料上报要求
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审批表(附件1、附件2),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手写,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余内容均打印,宋体,小四号字;
2.支部工作总结、团日活动的记实材料(2000字左右,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学年,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4-5张电子版照片);
3.所有候选团支部成员2022-2023学年度共2个学期的成绩单,需从方正教学系统生成,教学秘书审核后签字,主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二、2022-2023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创建期满达标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创建实施办法》(院学字〔2018〕109号)的规定,对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进行创建期满达标考核,已毕业的班级不参加考核。具体达标考核的内容为“531”指标体系,即5个零、3个100%、1个特色:
“5个零”内容
零违纪:创建学年组织内同学无违纪现象;
零作弊:创建学年组织内同学无考试作弊现象;
零挂科:创建学年组织内同学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零欠费:创建学年组织内同学无欠缴学费现象(经批准申请学费缓交的除外);
零责任事故:创建学年辅导员、班团(社团)干部无责任事故发生。
“3个100%”内容
学生活动参与率100%:创建学年组织内每个人至少参加一次课外集体活动;
诚信评价A级100%:创建学年组织内学生诚信评价等级均达到A级;
团支部(社团)干部积极靠近党组织人数100%。
1个特色内容
团支部(社团)管理规范,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整。通过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凝练班风学风建设的实招儿、新招儿、硬招儿和绝招儿,并形成自身鲜明特色。
(二)考核程序
1.自我考核
各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对本单位自创建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总结,并整理如下材料:
(1)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创建期满达标考核表(见附件3),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需手写,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其余内容均打印,宋体,小四号字;
(2)支部工作总结(青年大学习组织开展情况、团员管理、团日活动等)的记实材料(2000字左右,题目小二号黑体,正文小三号仿宋,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 12月8日前3次,1次公开主题团日活动)/学年,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每次活动4-5张电子版照片);
(3)2022-2023学年度团支部工作手册(学生社团报送工作总结);
(4)所有候选团支部成员2022-2023学年共2个学期的成绩单,需从方正教学系统生成,教学秘书审核后签字,主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候选团支部进行一次与校园文明主题相关的公开主题团日活动,参加人员为本班辅导员(班主任)、本班全体学生、本单位申请2023-2024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团支部的全体委员、2021-2023级各班、团支部干部代表。时长40-60分钟。确定时间地点后通知校团委。
3.本单位初审
各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将以上材料报所在单位团委初审。二级学院团委初审后提交本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无异议后按要求整理相关材料。
4.校团委复审,报学校领导审定
团委对报送材料进行复审,拟定初步意见,报学校领导审定。
5.通报评定结果
学校发文进行表彰。
三、对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的管理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经审核被确定为2022-2023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的集体应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学术科技竞赛、日常生活、文明自律、素质拓展、文体活动等方面接受监督,学校将在创建期对创建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创建期满考核确定为校园文明号的重要依据。
对于创建期满经考核达标的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学校授予“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荣誉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组织内有关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中每人奖励1分;同时给予获得校园文明号称号的集体500元活动奖金。学校将对已被认定为校园文明号的集体深入实地考察,凡在平时出现考试违纪、打架斗殴、恶意欠费、宿舍脏乱差等不良现象,取消所在集体校园文明号荣誉。
校园文明号的创建及创建成果将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考核、职称评定及各单位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基层团支部积极申报,广泛宣传校园文明号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本级评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单位推荐的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以及经考核达标的校园文明号集体要做好公开展示的准备。
3.严格按照材料报送规范填写材料,电子版上传团建群。
联系人:王海燕 2188426
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审批表一
2.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创建期满达标
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