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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学生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点击数:
大学生宿舍不仅是学生休息的场所,而且由于目前我校教室十分紧张,它又是一个重要的学习场所。为此,对我院各学生宿舍的文明、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宿舍文明建设
1、坚持学习优先原则。宿舍内有同学学习时,要自觉保持宿舍绝对安静。
2、宿舍内布置要格调高雅、美观大方,有大学生特色及文化氛围。
3、不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严禁赌博、做饭。
4、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播放大音量音响设备。
5、保持宿舍门窗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擅自拆动、损坏。
二、保持整洁的内务卫生
1、建立宿舍卫生轮流值日制度。各宿舍长负责制定出本宿舍同学轮流值日表,并督促执行。
2、保证地面干净、无垃圾、无蚊蝇、无异味,室内经常通风换气。
3、床单、被褥、枕巾、保持干净卫生;衣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4、门窗要明亮、无污迹;桌面洁净,桌上、床下物品整齐;墙面无污迹,无乱贴乱挂,不乱涂乱画
5、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倒水、乱扔杂物。
三、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1、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和乱接电器,自觉爱护用电设施,要节约用电,随手关灯。
2、宿舍内严格禁止使用、储藏易燃易爆用品。
3、宿舍成员应提高防火意识,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用品。
4、要注意防盗。宿舍内不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宿舍无人要锁好门窗。
5、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各宿舍的宿舍长是本宿舍文明、卫生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宿舍的全面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我院定期检查全院各个学生宿舍文明、内务卫生和安全工作。学生宿舍的检查实行优、良、差分级评定,定期通报。被评定为“优”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德育测评分加6分;被评定为“差”的宿舍,宿舍成员每人德育测评分减3分(被学院通报批评的减6分)。除此以外,对违反本规定的宿舍和个人,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者,报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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