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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关于实行班委轮换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0日  点击数:
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我院决定在学生中实行班委轮换制度。
一、指导原则
1、学生在校期间,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是目前许多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一个重要条件,为学生提供担任学生干部的机会,得到更多锻炼,积累经验,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2、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可以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主动参与班级管理,增加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
二、具体实施方法
1、学生入学后,各班以班为单位,对学生在中学阶段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担任过何种职务进行调查、了解。
2、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根据每个学生特长及是否在中学担任过学生干部等情况,将学生分组并确定班委职务,履行执行班委职责。
3、确定班委职务的方法:辅导员指定;学生依次选出;分组后由本组成员选出。
4、每届班委名称为执行班委。
5、每届执行班委任期时间为一个学期。
三、每届执行班委设置职位及职责
各班级设执行班长、学习委员、文体委员、生活委员和劳动委员各一名。各职位的职责详见《物电学院班委会成员工作职责》。
各班级可以根据班级学生数适当增加或减少执行班委的职位和人数,辅导员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四、班委考核
1、考核时间
每届执行班委任期结束后,在第二学期开始的前两周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每届执行班委成员在班内进行工作总结,全班学生对各个执行班委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固定班委及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班委轮换制
一般在四年制本科班一、二年级的第一至第四学期进行,三、四年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班委轮换制度或固定班委制。专科及专接本学生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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