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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点击数:
1.实验前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带电接线或拆线,实验后要拉闸,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迅速切断电源。
2.中心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现火灾及时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3.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保卫处(电话2195399)。
4.各岗位人员责任:每天下班前检查各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5.实验中心每天设值班员,值班人员下班前应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已被切断,大门是否可靠锁牢。
6.节、假日前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7.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
8.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他私人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及废物,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
9.安全员每周需全面检查并作安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