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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4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58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202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考评职业(工种)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的职业(工种)目录为准,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我校符合岗位聘任倾斜政策,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一)正常申报。取得高级工等级满5年,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勤人员,可申报晋升技师考评: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治表现较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中)及以上毕业,或具有较高技艺,年龄男满 50 岁、女满 45 岁的,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职业(工种)岗位上关键性的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 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1.获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明确享受待遇的;
3.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的。
岗位聘任倾斜政策:
1.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 3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6月30);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连续3年或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2015年至今);
3.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师任职资格但需要转评其他职业(工种)的。
三、时间安排
2025年7月部署考评工作;7-10月中旬报名(7月21日至25日)、考试考核(应知:9月27日;应会:另行通知)、公布成绩;10月下旬-12月推荐、组卷报档(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考试
考核内容包括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应知)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应会)两个科目,满分各100分,双60分为合格,合格成绩3年有效。技师考核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财政厅明确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报名考核工作详见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18日前将报送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姓名+具体符合的条件),加盖公章后报人事处305办公室。
报考人员将附件1的报名表填写好之后于7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1032242@lfnu.edu.cn
联系人:丁希贤  联系方式:钉钉联系
 
 
 
2025年7月14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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