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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报送2025年度教师挂职锻炼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学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发〔2024〕25号)文件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实践能力和整体素质,现组织开展2025年教师挂职锻炼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院〔2021〕81号)文件规定,脱产形式挂职锻炼需集中审批。拟在2025年申请脱产形式挂职锻炼的,均需此次申报。2024年1月1日以来进行的非脱产形式的挂职锻炼,均需此次备案。 二、挂职方式 师范专业教师到基础教育学校挂职锻炼,直接参与该校教学管理活动、课堂教学活动、本学科教研组教研活动;非师范专业的教师主要是到企事业单位,直接参与管理及各项业务活动,积极地开展实践锻炼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一)凡有意向申报脱产形式挂职锻炼者,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1)和《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附件3)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注:专任教师实践锻炼还需教务处审核同意,中层干部实践锻炼还需组织部填写意见) (二)2024年1月1日以来进行的非脱产形式实践锻炼者,填写《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备案表》(附件2)和《廊坊师范学院教师挂职锻炼汇总表》(附件3)交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人事处。 (三)各部门(单位)请将纸质版材料(附件1-3)于11月28日前交至人事处305室,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3以“部门名称+2025年挂职锻炼申请材料”为标题、附件2和附件3以“部门名称+2024年挂职锻炼备案材料”为标题)发送至邮箱fengdan@lfnu.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挂职锻炼人员,根据相关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后择优选派。各院系派出人选一般每年不超过2人。 (二)挂职锻炼期满后,要及时提交考核材料。 (三)规范填写表格,请参考附件填写示范。 联系人:冯丹 联系电话:2197941
人事处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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