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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6号)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根据《考核办法》,考评范围涉及16个行业的149个工种,未涵盖的工种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从工种目录中选择相应工种申报。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我校符合岗位聘任倾斜政策,且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一)正常申报。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技师的。
(二)破格申报。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1.获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的。
岗位聘任倾斜政策为: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取得燕赵技能大奖、燕赵金牌技师、全国技术能手或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任高级工以来连续三年或累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档次的(2014年至今),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进行聘任。
三、报名考试
技师考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填写技师报名表,经单位批准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报名。考核内容为“应知”“应会”两科,双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考核考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请先与工作人员联系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再准备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不能参加考评工作。
符合考评条件的老师,请于8月19号报送《2024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报名表》。
联系人:李欣 联系方式:钉钉联系
2024年8月16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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