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中心职责
发布时间:2024-05-15  查看次数:

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负责宣传就业政策,拓展就业渠道,组织就业招聘;做好就业数据信息的管理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办理就业手续。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学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与本部门相关的工作任务。

二、制定学校就业工作计划、方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分析研判就业形势,跟踪了解毕业生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展;开展家庭困难、身体残疾、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

四、负责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咨询、指导、讲座和相关课程体系建设。主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等活动,实施职业倾向测试、个人能力测试等服务。

五、建设以校园为主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提供双向选择交流平台。搜集和管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建立用人单位信息资料库,及时发布就业信息。审查在校内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招聘活动。

六、开展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工作,督导二级学院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做好与基地的联络工作。

七、负责毕业生资格的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资源情况上报;规范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并登记备案。

八、负责就业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九、负责就业相关手续办理和毕业生档案邮寄等工作。

十、协调、指导、检查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预警工作,组织对二级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的评价。

十一、协同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做好校友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