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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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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发布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冀财采(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 2027年度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及原则
本次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学生公寓所需设备及家具、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拟在2027年采购的项目,均需要编制采购预算,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2027年工作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采购任务,以实现采购计划编制刚性约束。使用部门自有资金采购的项目,填报时需备注“单位自有资金”。 二、分类归口编报 采购预算编制实行分类归口申报。各单位按照以下分类,向归口部门上报采购预算,各业务管理部门做好归口采购预算汇总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1、教务处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类采购预算的征集; 2、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相关采购预算的征集; 3、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预算的征集。 三、采购预算申报要求 采购预算须根据岗位职责、资产配置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采购预算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且经过资产盘查,通过校内共享、调配等无法满足的; 2、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需符合《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附件3)价格上限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廊坊师范学院2027年度采购预算申报表》(附件4)报送至相关归口部门,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联系人: 张中卫 2188031 sjjx@lfnu.edu.cn 学生处联系人: 甄 帅 2188239 国资处联系人: 张丹阳 2180280 lfsygyzcglc@lfn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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