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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7年度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0日  发布人:国有资产管理处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冀财采(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 2027年度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及原则   

本次采购预算编制范围包括教学仪器设备、学生公寓所需设备及家具、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拟在2027年采购的项目,均需要编制采购预算,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牢固树立“无预算,不采购”的意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2027年工作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规范编制,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采购任务,以实现采购计划编制刚性约束。使用部门自有资金采购的项目,填报时需备注“单位自有资金”。

二、分类归口编报

    采购预算编制实行分类归口申报。各单位按照以下分类,向归口部门上报采购预算,各业务管理部门做好归口采购预算汇总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1、教务处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类采购预算的征集;

2、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相关采购预算的征集;

3、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采购预算的征集。

三、采购预算申报要求

采购预算须根据岗位职责、资产配置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采购预算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且经过资产盘查,通过校内共享、调配等无法满足的;

2、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需符合《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附件3)价格上限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26年9月16日前将《廊坊师范学院2027年度采购预算申报表》(附件4)报送至相关归口部门,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对应邮箱,并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教务处联系人:

张中卫  2188031  sjjx@lfnu.edu.cn

学生处联系人:

甄  帅  2188239

国资处联系人:

张丹阳  2180280  lfsygyzcglc@lfnu.edu.cn 


附件1:《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附件2:《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附件3:《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


附件4: 廊坊师范学院2027年度采购预算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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