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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确认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发布人:财务处 来源: 点击数:
关于确认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文件规定: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做好个人所得税2022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2022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请教职工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上申报、修改完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方法详见附件。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事关教职工的个人利益,请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工。
附件1: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方法
财务处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方法
1.2021年12月31日之前,登录并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操作,如下图所示:
打开并自动更新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
系统自动会带入2021年的信息,点击“确认”继续。如果系统检测到你已经填写了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会提示自动覆盖已经存在的信息。
选择扣除年度“2022”年,如果附加扣除项同上年无变化,则选择“一键带入”。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待确认”进入“修改”,如果没有修改,则确认后点击右上角“一键确认”。
点击“一键确认”后,会弹出确认信息覆盖的界面,点击“确认”即可。
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在APP首页点击“我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年份2022-查看信息是否提交成功。
![]() 2.如果提交后又需要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可在“我要查询”专栏将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作废,再重新进行上述步骤的信息填写。
3.如果2022年有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则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主页中逐项点击进入相应的模块并填报信息。
![]() 温馨提醒:六项附加扣除中扣除比例和扣除方式每年只可修改一次。2022年作为新的一个纳税年度,子女教育的扣除比例、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方式和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可以更改了,注意在2021年12月31日前都要确认好,否则2022年一个纳税年度都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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