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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30  点击量:

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把品学兼优、符合党员条件的大学生源源不断吸收到党内来,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立志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是大学生党员政治合格的基本要求。要加强日常考察和政治审查,把一贯表现同在重大事件中的政治立场、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结合起来,把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同参加集体活动、服务群众的情况结合起来,把个人思想汇报、自我评价同党员、群众反映结合起来,全面了解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情况。要结合大学生实际进行综合评价,看本质、看底色、看主流、看发展,既不降格以求,也不求全责备,坚决防止以学习成绩、群众测评票数等简单评价。对入党动机不纯的,坚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加大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要发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指导作用,有计划地加强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防止出现低年级不发展、高年级扎堆发展的现象。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大学一、二年级发展党员数占学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数的比例不低于30%的工作目标。要用好新生入学第一课、军训、主题团日和重要节日纪念活动等载体,推行在每个班级建立党章学习小组的做法,组织他们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讲好党的故事,讲明入党要求,激发大学生入党热情,及早发现和培养好苗子。要做好高中阶段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工作,要了解掌握新生在高中申请入党和组织教育培养等情况,建立名册,及时跟进培养教育,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符合条件的要在大学低年级时把他们吸收到党内来。

三、严格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要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要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序及要求。规范支部大会程序,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加强档案管理,学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填写认真、规范。要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政治合格。要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加强日常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大学生,党支部要在1个月内派人谈心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对其追求政治进步给予肯定并提出期望。谈心谈话可由党支部负责人或支部其他正式党员负责,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院(系)党委(党总支)委员、组织员、党员辅导员、党员班主任、党员教师等专人负责,条件合适的谈话人可直接担任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探索建立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专家教授和优秀大学生党员联系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通过上党课、参加培训、志愿服务、参与党组织相关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引导和考察。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让他们切身感受祖国的发展变化和党的光荣伟大。申请入党的大学生思想汇报要结合参加教育培训、党组织活动和所见所闻,从具体事具体人入手,重点谈思想上的进步、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反对形式主义,不简单要求次数、字数,不搞照搬拼凑。认真做好做实共青团“推优”工作,团组织要充分听取团员意见,发挥集体把关作用,把师生认可的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对学生新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考察,让他们经受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锻炼,懂规矩守纪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学生党支部是党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阵地。加强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必须树立党的工作下沉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学生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让学生党支部在学生工作中唱主角,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团结学生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改进大学生党支部的设置方式,确保党的组织覆盖到每个年级、班级等基本单元,党的工作覆盖到每名学生。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按年级、班级或学科专业及时设立党组织。低年级没有学生党员或学生党员人数较少的,要通过将本年级(专业)党员辅导员、党员班主任、党员教师、高年级学生党员等组织关系转入的方式设立党支部,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及时接收学生的入党申请,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要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通过采取选拔、教育、培养等有效措施,逐步提高优秀大学生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比例,力争到2022年底达到10%以上。要把学生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有效落实,确保党内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有序开展。

六、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要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研究1次学生党建工作,确保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党委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环境与氛围。重视发挥辅导员、党员班主任以及广大党员教师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作用,形成党员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不断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积极开展党建研究,积极推进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努力开创学生党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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