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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党员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校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中青年教师是学校发展的未来和希望,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培养高素质人才和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需要。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对于保护好中青年教师的政治热情,引导好中青年教师的政治追求,保障中青年教师政治上的健康发展,促进中青年教师的全面发展至关重要。积极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不仅可以优化学校党员队伍结构,而且能扩大和加强党在广大中青年教师和其他党外群众中的影响,激励中青年教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业务上等各方面全面进步,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工作中做出更大贡献,更好地体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保障学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系(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扎实不懈的工作,努力把更多的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到党内来,最大限度地把中青年教师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科研人员党员队伍,为持续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奠定基础。

二、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力度,引导优秀人员及时向党组织靠拢,稳步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适时将满足发展要求与标准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引到党组织中来,建设一支素质好、质量高、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师党员队伍,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夯实党在学校的执政基础,为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措施

1.调查研究,及早培养。院(系)党组织要全面调查和分析本单位教师党员发展工作情况,定期对发展对象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对要求入党的教师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于党外的中青年教师,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情况,及时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特点和政治追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院(系)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引导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主张,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使党的工作覆盖到每一位中青年教师。要调动党员学科带头人力量,选派他们作为政治导师,直接联系支部内的中青年教师,鼓励他们在做好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引路人的同时,在政治上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进步,主动向中青年教师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老党员的成长经历正面影响中青年教师,鼓励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促进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2.明确责任,加大培养力度。要保护好中青年教师申请入党的热情,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为他们安排培养联系人。认真落实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教师制度》,院(系)党组织委员要带头联系12 名中青年教师,突出重点,对学历高、职称高、业务上突出的中青年教师,要选择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在师生中有影响、有威信的党员专家教授和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至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两次,及时了解情况,适时做好工作,促使发展条件早日成熟。院(系)党组织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每学期至少检查1次,掌握有关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院(系)党组织书记要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同他们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帮助其分析自身不足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明确作为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要将培养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培养和考察结合起来,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中观察其表现,在培养过程中进行考察。

3.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充分发挥党校教育的阵地作用,院(系)党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中青年教师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和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系统组织做好中青年教师党章党规党纪、世情党情国情教育,强化他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使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对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党、认识党,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院(系)党组织要邀请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承担一定社会工作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使其在各类活动中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大力宣传中青年教师中好典型,为广大中青年教师树立现实的学习榜样,用身边好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教育广大中青年教师,引导和教育、鼓励中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4.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态度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严格标准、程序的同时,优化、改进考察办法,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吸收入党。要防止片面追求发展数量、降低党员标准的现象出现。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积极要求进步的中青年教师,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及时稳妥地吸收到党内来,防止求全责备,挫伤他们的政治热情;对暂时不符合条件的,不降低标准,应继续加强培养教育,防止以业务标准代替政治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对已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通过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提供保证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研究和具体指导,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将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纳入院(系)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和基层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党组织和党务干部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中青年教师党员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院(系)党组织要研究制定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计划,遵循高知群体和中青年教师思想成长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措施,做到定人、定期、定向培养,增强工作的计划性。要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待遇,调动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要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发挥专职组织员作用,严格工作程序,严把发展质量。院(系)党政领导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主动作为,把中青年教师业务上的提高与政治上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做好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院(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中青年教师的党员发展工作全面负责。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院(系)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中青年教师业务进修、攻读学位、出国深造、职称评聘等各项工作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政治上有引导,业务上有培养,生活上有关心,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促进中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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