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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进一步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强化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出如下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机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党支部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立德树人和教学科研的双促进,将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培养锻炼成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为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责任分工

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精神和校党委工作要求谋划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组织落实,做好相关工作任务的部署、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完成“双带头人”培育目标任务。

人事处配合党委组织部做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补贴、职称评聘等相关政策的调研论证与落实工作。

各院(系)党组织按照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双带头人”的选任和培养,做好管理、服务、支持、引导,促使“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在党建、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四、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教师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好事,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实际困难。

五、完善选任机制

1.严格选拔条件。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党务工作能力强、教学科研水平高、群众认同基础好。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同时应具备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教师党支部情况,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识强,热心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在所在单位有良好的评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

2.改进选任方式。选任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各院(系)党组织审核后确定,确定后7日内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注重从具有党员身份的学科(学术、教学)带头人、教学部(教研室)主任、学术(教学)骨干、教学名师、博士(副教授)中产生。提倡将符合条件的行政负责人选配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对暂时没有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可由所在各院(系)党组织从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任。

3.培养后备人才。各各院(系)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遴选一批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加强重点培养,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把优秀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

六、加强教育培训

1.完善培训体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分两个层面进行。专题培训由学校负责,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日常培训由各院(系)党组织负责,校、院两级党委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或42学时,对新任党支部书记优先安排培训。

2.丰富培训内容。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础,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强群众工作、党务工作、学术工作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教学科研、联系师生员工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同时要注重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的培训。

3.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采取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教育培训的新途径、新方法,倡导“书记讲给书记听”的现身说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七、完善管理考核

1.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根据院(系)党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业务工作实际,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提出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报各院(系)党组织审核后备案。

2.加强考核考评。各院(系)党组织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纳入考核范围,落实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通过党员、群众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等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优树先、奖励表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强化管理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等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八、强化保障措施

1.给予工作支持,促进作用发挥。要从思想、工作、生活、制度建设等方面关心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教师党支部;院(系)党组织书记每学期至少要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2次,了解思想状况,指导工作开展,激发干事热情,帮助尽快成长。落实执行教师党支部书记要列席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等会议制度,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定、干部选任、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保障工作待遇,营造发展环境。院(系)党组织要保证教师党支部党建队伍建设和党组织活动必要的经费。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务工作记入工作量,享受教学部(教研室)主任的津贴补贴待遇。把“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院(系)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通过各种形式大力表彰、宣传教师党支部书记中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3.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直接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是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直接责任人,要把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情况列入本人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不断深化“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不断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注重调研督办,强化指导责任。各院(系)党组织要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大力培养选树教师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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