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组织建设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学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加强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新形势下组织员队伍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相结合,选好配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实现组织员在院(系)党组织的全覆盖,构建与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组织员选拔、任用、管理和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的组织员队伍,推进组织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组织员的设置

(一)组织员是在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领导下,专门从事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务工作者。每个院(系)党组织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师生人数较多的院(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组织员。

(二)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原则,由各院(系)党组织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中择优确定初步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党委审批后统一任用。

三、组织员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3年以上党龄和党务工作经历。

(三)热心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联系群众。

(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四、组织员的工作职责

专职组织员要专心专责抓党建,在学校党委和院(系)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开展政治审查,执行发展党员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入党启蒙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考察、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检查发展党员质量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

(二)负责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工作。做好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加强毕业生党员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和党员党籍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党内监督和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工作。

(三)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本单位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组织落实党内经常性教育、集中性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党支部开展“五化”建设,做好党建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书记做好本单位党组织换届工作和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创先争优”和党建创新特色活动组织工作。

(四)做好党建调查研究工作。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调查研究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情况,把握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及建议,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报道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五)完成上级和院(系)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 

五、组织员的领导和管理

(一)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组织员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组织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员工作制度,努力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精干高效的组织员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落实组织员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组织员队伍建设进行整体指导和统筹管理,抓好专职组织员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

(三)院(系)党组织对本单位专职组织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专职组织员年度考核纳入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范围,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专职组织员的培训纳入学校干部队伍培训整体规划,学校党委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专职组织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职组织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组织员应专职专用,院(系)党组织要保证组织员有足够的经历投入到业务工作中,为组织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保持组织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和工作连续性。

组织员队伍是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严把党员队伍“入口”,进一步提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院(系)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选优配强组织员,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版权所有© 廊坊师范学院 邮编:065000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