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积极分子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点击量:
各院系级党组织: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廊坊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各基层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群团组织推优方式产生人选,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所属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填写《2023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统计表》,于2023年9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印章交到组织部综合办公室(明德楼4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lfnu.edu.cn。 各院系级党组织要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完整的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名册,采取线上线下培训、社会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联系人:周 群 冯 平 电 话:0316-2188484 中共廊坊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 9 月 1 日 |
|
版权所有© 廊坊师范学院 邮编:065000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