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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
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 点击数:
[2016]教字第69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交流教学经验,推进师德师风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定于本学期第十至第十二教学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要求
⒈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的各个环节。
⒉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课、返聘、外聘教师)。
二、检查内容
1.师德师风建设及教学纪律
(1)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情况;
(2)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情况;
(3)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情况;
(4)教学态度与政治纪律情况;
(5)教师规范与为人师表情况。
2.教学管理
(1)教学秩序和教学管理运行落实情况;
(2)教学方法改革与研究情况,如教学模式、现代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应用以及公开课工作开展情况等;
(3)实践教学体系的改革及“导师制”、“校企合作”的推动情况;
(4)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情况,学生教学信息员反映信息的处理情况;
(5)听课制度的执行及听课、评课情况;
(6)各教研室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7)教学评教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8)各二级学院督导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
3.教师教学
(1)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的学时进度、教学内容等是否严格按教学大纲规定进行,教材的使用情况等;
(2)教师课堂教学整体效果,包括教师授课、课程考核、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情况以及教师对学生课堂秩序的管理情况;
(3)教师教学纪律和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如:是否私自调、停课、串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情况等;
(4)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组织形式、综合和设计性实验开展情况及效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实习(实训)工作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开展情况。
4.学生上课
(1)学生课堂纪律、出勤管理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上课期间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以及是否完成作业等情况);
(2)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实践创新活动以及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和效果;
(3)对学生学习警示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务处会同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方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内容与形式主要包括:
1.领导与专家及同行听课与评课;
2.组织公开课及课堂观摩教学;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5.学生评教工作;
6.应用型本科转型及“导师制”、“校企合作”工作的推进情况;
7.审核性评估准备与基础性工作;
8.检查各类教学档案。
四、检查要求
在本次检查工作中,要重点结合强化教学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及审核性评估准备工作,认真梳理业已发现的各类问题,加以整改和深入总结。
1.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教学检查的主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干部、辅导员等深入课堂,检查课堂教学规范、教学效果和教风、学风情况;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专题研讨等活动充分了解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有侧重地对教学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2.加强听课与评课、教风与学风的督导检查力度。学院检查组将在教学检查阶段走访各二级学院,听取二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3.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期的教学检查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注重过程管理,做好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20日前将本学期教学检查书面总结(A4纸打印)及教学评教情况送交教务处,总结要求内容详实、有针对性,既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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