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政策
2025年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4日  点击数:

 

 

1.政策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可在高校资助工作QQ群文件里下载);《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

 

2.政策发展:2022124日起,补偿标准提高到本专科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6000元。202391日起,补偿标准提高到本专科每年最高16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0000元。2024年秋季起,补偿标准提高到本专科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补报资助申请按入伍当年、退役复学当年的标准执行)。

 

3.资助内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4.资助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2022124日起,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202391日起,标准提高到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2024年秋季起,补偿标准提高到本专科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对于补报资助申请的学生,按照学生入伍、退役后考入高校、退役复学当年的学费补偿或减免标准执行。)

 

5.二次入伍: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例:问:某校学生17年高考,当年9月份保留入学资格入伍,199月份退伍复学,学费为每年16000元。学校已为其当年按标准8000元为上限、21月份后按12000元为上限减免学费。该生23年毕业,9月份二次入伍,能否按新标准申请补偿差额。答:由于该生已享受完本科服兵役教育资助全过程,二次入伍并未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能按新标准再次申请学费补偿。

 

6.登录征兵网打印申请表: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在往年报名信息中找到入伍时的报名信息,即可打印相关表格。如果入伍时未在征兵网上报过名,需要先到县级兵役机关申请补报名校验码,然后再到征兵网上补报名,补报名成功后可打印相关表格。有特殊情况的,例如从军校退学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属于退役士兵的,在学生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后,学校可提供学生相关空白表格办理手续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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