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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2024年度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廊坊师范学院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办法》(院学字2019119号)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度自强自立之星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指标

二级学院

指标数

文学院

2

社会发展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理学院

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2

经济学院

2

管理学院

3

教育学院

2

体育学院

2

美术学院

2

音乐学院

1

建筑工程学院

1

传媒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合计

30

二、评定程序

第一阶段,学校统一安排(1023日)。学校制定《关于2024年度自强自立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对评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阶段,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公示(1024日—114日)。各单位向全体学生传达学校评定工作安排,学习有关评定办法;各单位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列席,确定本单位初评名单。

第三阶段,各单位整理报送材料,学生处复审。各单位将公示材料、评审表、明细表、事迹材料、初评工作报告、参评学生蓝底证件照片(电子版)等6种材料,按要求在115日下午3点前报送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各单位的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整理汇总全校评定情况。对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所空指标作废。

第四阶段,评审会评选。学校组织评审答辩会,通过打分或投票的方式,推荐建议获奖人员,评审会的开展方式再定,评审会时间待定。

三、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公示材料、《自强自立之星评审表》(一式两份),报送纸质版;获奖情况明细表(校内、其他)、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附所有明细中列举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参评学生蓝底证件照片,报送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命名;初评工作报告,报送纸质版,内容包括:通知发动学生情况、参加初评学生数量和姓名、初评的详细过程。

(二)公示材料填写要求

公示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选指标、评选过程、拟获奖者基本信息、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拟获奖人员的初评结果、公示时间、反映情况的联系电话等内容,报送纸质版材料盖单位公章,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写明公示期间无异议。

(三)评审表填写要求

评审表均双面打印,本单位意见(同意推荐XXX参评XXX)手写,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其余部分均打印。

(四)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

题目自拟,黑体三号字。正文仿宋体四号字,1500字左右。学生现场事迹陈述的内容与报送的事迹材料须一致。

第一部分写个人基本情况及家庭情况;第二部分简要写个人的获奖情况,重点写本人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勤工助学、抗击病魔等内容;第三部分要写个人的感悟等。

(五)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将文件内容传达到全体学生,严格评定程序和评定条件,确保工作顺畅有序推进。

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自强自立之星评审表

2.廊坊师范学院自强自立之星候选人获奖情况明细表(其他获奖)

3.廊坊师范学院自强自立之星候选人获奖情况明细表(校级及以上荣誉)

 

 

 

廊坊师范学院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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