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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廊坊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项目申请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要求

(一)我校2023—2024学年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毕业班学生。

(二)每人只能作为负责人申请1个项目或作为成员参与他人的1个项目不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

(三)申请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组织团队。

(四)如果是团队形式申请,团队成员人数要求在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其中含项目负责人1名。

不能使用在挑战杯、互联网+、调研河北、大创等比赛或项目已经完成的作品进行申请。

二、选题方向

可以围绕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提升、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

三、项目形式

形式不限。可以以所学专业为依托,如艺术类专业学生可以发挥自己专业的优势开办艺术培训班,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设计一种实验或发明创造,新闻学专业学生可以拍摄一部宣传片等等。也可以以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为基础,如就某一具有专业或社会价值的选题开展调查研究,等等。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填写《2024年廊坊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经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上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二)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于2024年3月14日前统一报送明德楼205室。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

(一)学生处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确定本期培养项目立项名单,给予经费资助。

(二)各项目应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学生处组织评委进行结项评审,并根据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该项目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附件1:廊坊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项目立项申请书

 

学  生  处
2024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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