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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信息确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通知》(冀教贷[2011]7号)的规定,已经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已经还清贷款的除外)在离校前必须进行贷款信息确认,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一、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届毕业生只包括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三类学生。
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生源地县资助中心申请重置。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的学生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明德楼205室申请重置,联系电话:2188422。
三、办理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 cn/)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登录该系统使用的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如果已经更改,请使用改后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过程见示意图。
如果出现不能登陆系统的情况,可以将以下7项信息告知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于6月8日前统一将《学生信息统计表》的电子版报送明德楼205室:本人姓名、联系电话、QQ号;父亲或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乡邮编。如果本人应经签约工作单位,还应报送以下5项信息:工作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性质。如果本人继续就读高一层次学历,还应报送以下3项信息:升学高校名称、升学学历、升学学制。
四、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学生在6月8日之前完成网上确认。学生处于6月11日前从贷款系统中导出学生毕业确认表的电子版,交由各二级学院。二级学院于6月15前统一将学生签字的毕业确认表的纸质版报送明德楼205室。
五、河北省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接本、升研的,在8月31日前到当地教育局申请贷款贴息延长,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河北省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毕业生名单
         2、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操作示意图
         3、学生信息统计表
                              
 学 生 处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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