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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例会会议纪要(2011-2012学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8日  点击数:

20112012学年)      3      签批人:王建强

 

 

  间:20111018(星期二)

  点:廊坊师范学院行政楼406会议室

参加人:学生处、团委有关人员

        学院专(兼)职辅导员

主持人:董庆龄

 

 

 

 

 

 

 

会议主要内容

20111018上午,在学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学生处组织召开了辅导员例会。学生处、团委有关人员,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生处处长董庆龄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通报了20102011学年度学生评优及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有关情况

20102011学年度学生评优及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自9月初开始进行,期间经过了学院统一安排、二级学院(西校区)组织初评公示、各单位整理报送材料、学生处团委复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公示等阶段。在20102011学生年度评优过程中,先进班集体申报缺额11名(管理1名、文学2名、音乐2名、生物2名、西区1名、教育2名、美术1名),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缺额5名(管理4名、社发1名),三好学生申报缺额1名(管理1名),一等奖学金申报缺额3名(建工1名、管理2名),三等奖学金申报缺额2名(文学1名、管理1名),先进团支部申报缺额12名(文学2名、音乐2名、经济2名、生科2名、教育2名、美术1名、西区1名),优秀团员申报缺额2名(物电1名、管理1名)。在学生处、团委复审阶段中,5个先进班集体申报者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数信2个、外语1个、经济2个);7名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者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经济1名、文学2名、物电4名);5名三好学生申报者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音乐1名、经济1名、体育2名、西区1名);3个先进团支部申报者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数信2个、外语1个);6名优秀团员申报者不符合条件,取消资格(经济4名、化材1名、西区1名);在公示阶段中,经举报查实,经济学院1名同学不符合条件,取消其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二等奖学金资格。

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中,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推荐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符合条件,核实后及时进行了调整纠正;体育学院在国家助学金评定中有部分学生不符合三档资助条件,核实后及时进行了调整纠正。

至此,拟评选出20102011年学度先进班集体18个,优秀学生干部402名,三好学生686名,先进团支部19,优秀团干部278名,优秀团员685名,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415名,二等奖学金973名,三等奖学金1382名,单项奖学金83人次;拟评选出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27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72名,国家助学金4140名(一档1375名、二档1390名、三档1375名)

以上评定结果现正在公示中。

二、安排了“争优我当先”主题活动“示范班”、“文明号”、“和谐旗”、“先锋岗”、“模范星”考核工作

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学风建设示范班创建实施办法》、《廊坊师范学院校园文明号创建实施办法》、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关于开展“争优我当先”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对2010-2011学年度“示范班”、“文明号”、“和谐旗”、“先锋岗”、“模范星”的创建工作进行考核。会上印发了《关于对“争优我当先”主题活动“示范班”、“文明号”、“和谐旗”、“先锋岗”、“模范星”进行考核的通知》,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提示。各创争项目的考核范围及标准为:“示范班”考核范围为获得2010-2011学年度“学风建设示范班创建单位”及“学风建设示范班”的班级。具体考核达标内容为“531”指标体系,即5个零、3100%1个特色;“文明号”考核范围为获得2010-2011学年度“校园文明号创建单位”及“校园文明号”的团支部或学生社团。具体考核达标的内容为“531”指标体系,即5个零、3100%1个特色;“和谐旗”考核范围为全体学生宿舍。各单位按本单位二年级以上学生宿舍总数的2%数量向学院推荐,不足一个名额的可推荐一个名额。具体考核达标的内容为:“10个无”即:无违纪、无作弊、无挂科、无欠费、无打架、无赌博、无酗酒、无留宿他人、无私拉乱接、无浪费;“先锋岗”考核范围为2010-2011学年获得学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团学干部。具体考核达标的内容为: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本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学生认可度在90%以上;“模范星”的考核范围为2010-2011学年获得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学生。具体考核达标的内容为: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本学年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

各二级学院(西校区)要按照“示范班”、“文明号”、“和谐旗”、“先锋岗”、“模范星”争创考核达标内容要求,组织本单位初评工作,并向学院推荐候选人。要分类填写汇总表,并于20111031日前报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学院(西校区)要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激励争先的契机和载体,营造浓郁的创先争优、争创佳绩、争做先进典型的校园氛围,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三、安排了对20112012学年部分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工作

根据《廊坊师范学院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规定》(院学字<2009>20号)文件精神,学院对孤儿、革命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实行减免部分学费政策。20112012学年度学费减免对象条件为:2011级新生中的孤儿、革命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其他年级新增加的孤儿、革命烈士子女、革命伤残军人子女;且为20112012学年在册贫困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提供材料全面、真实,落实过程公开透明。有关材料于2011111日前报送学生处。

四、安排布置了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活动

为引导我院学生强化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实践创业热情,增强就业创业本领,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努力培养应用性、创新性、复合型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我院大学生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团委将组织开展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活动。会上,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实施方案》,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提示。

大赛于近日开始,将经过宣传动员阶段、团队组建与作品准备阶段、作品创作与创业计划书撰写阶段、作品评选与表彰奖励阶段、立项管理与持续发展阶段等5个阶段。学院从获奖作品中选拔优秀作品进行立项管理,进一步完善提高,并作为代表我院参加2012年“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参赛作品。

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争取社会及学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为学生参加创业计划活动创造有利环境,提供各项服务。辅导员要主动承担学生创业计划活动的指导工作,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辅导员必须参加作品指导,并将指导创业计划活动情况作为对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团学组织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引导,所有申报作品必须是本人或集体创作或研发,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在活动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活动有序安全推进。

五、会上强调了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

校园中的乱贴乱画现象,严重影响着校园形象,严重污染着校园环境,严重影响着校园文化,严重影响着校园风气。会上针对校园中出现的乱贴乱画现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近日,学院将集中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是整治校园中的乱贴乱画现象。各单位、全体辅导员要引导教育学生充分认识校园乱贴乱画现象的极端严重性,切实采取各种途径和方法,引导学生的文明意识,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要从大处着眼、实处着手,从告别校园中的不文明行为做起,从维护校园形象做起,文明生活、自觉自律、自醒自警,以实际行动维护整洁清新的校园环境。

 

 

 

 

 

 

 

 

 

 

 

 

 

 

 

 

 

报:学院领导

发: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西校区

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1年10月18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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