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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体育学院班级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0日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的学生工作,营造团结、稳定、文明、向上的班级氛围,本着“对每个学生负责,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院安全稳定大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各班级中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1、 举行各种集体活动事先要进行精心准备和周密安排。凡班级集体活动或集体外出,由团支书负责提前向班级辅导员请示,并将活动方案向辅导员汇报,经批准后认真按方案进行。重要班级活动要由班团干部集体研究,共同负责。
2、宿舍长要对本宿舍同学认真考勤,对连续缺课两次的同学,要及时报告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要及时准确地报告辅导员。
3、宿舍中,有无故夜不归宿者,宿舍长要及时报告本班班长,班长要及时准确地报告辅导员。
4、宿舍中同学患重病,宿舍长要迅速组织同学送医院救治,并马上报告辅导员;宿舍同学患一般疾病,宿舍长应督促其马上就医,若不能坚持正常上课,宿舍长应督促本人或代向辅导员请假。
5、宿舍中发现有因校内、外各种原因造成的思想压力大,情绪低落的同学,班团干部、宿舍成员除给予耐心抚慰和热情帮助外,宿舍长要及时报告本班班长或团支书,班长或团支书要及时准确地报告班级辅导员。
6、其他各类重要事项要由分管学生干部根据情况按程序及时向系里请示、报告。如遇极特殊情况,学生本人也可直接向辅导员或主管院领导反映。
7、各班级若出现涉及学生安全、健康等突发事件,分管辅导员应迅速报告给学院主管领导,并根据情况按程序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8、本制度各条款中的报告人也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人,要在平时对该项工作经常分析和思考,寻求做好工作的最佳途经和方法,并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廊坊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201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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