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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5日  点击数:

1.在党政联席会及院长领导下,分管并负责教学、科研、资料室建设工作,组织本院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本院党政联席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

2.组织制定本院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习实践项目总览等各种教学文件,获得批准后组织实施。

3.根据相关要求和本院规划,负责教材选用和编写,编制各种教学文件,负责教学及科研档案整理,开展教学规范化建设。

4.组织各教研室、课程组开展教学研究,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及教学研究水平。

5.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安排课程老师,培养新教师,组织进行教学质量考评、考核工作,协助院长提名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

6.负责组织实施教师教学、科研培训工作。

7.组织教师深入进行为人师表、师德师风、授课纪律建设。

8.组织本院科研工作,指导科研团队建设,并在确保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协助院长完成社会服务工作。

9.负责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组织学生社会实践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10.负责本院资料室建设,根据本部情况组织选订报刊、杂志、图书资料,指导资料室工作的开展。

11.协助院长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抓好“三三三”教学监控体系的运行。

12.完成党政联席会、院长、学校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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