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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修订版)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行多侧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推动良好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
1、数信学院教学督导组,督导员由本学院在职或有正式返聘手续的教师中聘任,必备条件为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学术水平高、热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身体健康。
2、教学督导组原则上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负责督导组全面工作的制定与实施。督导员的设置根据实际需要,按学科或专业设置进行选聘。
三、基本原则
1、教学督导组是二级学院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的督导、咨询、建议和日常教学工作的评估监督机构。实施对二级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履行教学管理职责以及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执行教学工作规范情况的检查、评价和指导工作。
2、数信学院督导组紧密配合学校督导组的工作,以督带导,督导结合。
3、落实督导工作,总结交流情况,及时将督导意见反馈到相关教学系及任课教师。
四、主要工作内容
既关注课堂教学质量,也重视课外辅导工作;既评估教师如何教,也检查学生怎样学。具体内容有以下方面:
1、课堂教学检查
(1)把年轻教师和教学上相对薄弱的部分教师及新进教师的课作为听课、看客重点,指导和改进课堂教学;同时也要听取部分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推广优秀教学教法。在此前提下,尽量扩大听课面,同时适当接触属于实践环节的课程和教学活动。另外还要采取随机抽查听课方式,检查督导教学。
(2)每学期教学督导组成员人均听课不少于10节,各系被听课人数不少于7人,且需涵盖所有本科专业。
(3)每学期教学督导组集体看课不少于3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相应任课教师及班级辅导员,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教学质量评估
通过看课、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者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估情况将在期末与学生评教情况同时反馈给相关系,作为全面评定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使“督”与“导”相结合,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广大教师重视课堂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作用。
3、加强交流
督导组成员将采取一定的方式与被听课教师进行平等的交流与沟通,充分地听取授课者意见,及时反馈听课的建议和意见,促使教师能及时地调整教学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并在全院推广优秀教学教法。
交流将采取以下方式:
(1)听课后及时交流;
(2)座谈会上交流。
4、加强与学生的沟通
教学效果的好坏,教学质量的高低,归根结底体现在学生身上。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应切实体现“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观念。督导组在听课过程中,不但要做好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还要注重听取学生意见,了解学生需求,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和有关职能部门反溃。
五、实施教学督导是改进学院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系应积极支持配合教学督导员的工作,努力为他们提供工作方便。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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