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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品库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点击数:
第一条 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品库由实验中心主任常世民负责,由张志达、马立芝、刘玉杰和张一名管理。
第二条 实验中心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强腐蚀性药品均属于危险品范畴,应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品存放于实验室内。
第三条 实验中心危险品库管理人员实行双岗双锁制,严禁单人入库。
第四条 库内严禁烟火和饮水进食。注意温度、湿度的变化,防震、防强光照射。
第五条 库内应备有灭火器、防火沙箱等灭火器材,管理人员应熟悉其使用方法。
第六条 金属钠、钾应储存在煤油中,白磷应储存在水中,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补充挥发掉的保护液,金属汞必须密封,防止挥发。
第七条 建立健全账目,严格执行领还制度,定期清点,做到物物有账,帐物相符。
第八条 定期全面检查清扫(每学期至少两次),发现标签腐蚀、脱落、开封等危险源应及时处理,防范于未然。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