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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点击数: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实验中心楼门钥匙只能由值班教师和实验中心主任持有;为方便教学,实验教师确有所需时,可向实验中心主任申请,批准后填写钥匙领用记录,方可获得实验中心楼门钥匙。
第二条 各实验室实验员作为实验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各房门钥匙拥有完全的管理职权。
第三条 实验中心为各位教师配备进入各自实验室的钥匙,但教师需从实验中心直接领取并登记,不得向实验员索取任何钥匙。
第四条 严禁教师擅自将自用钥匙发放给学生使用,或为学生配制房门钥匙。
第五条 学生用任何房门钥匙都必须向实验员领取并在实验中心登记备案。
第六条 指导教师有责任告知学生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如在非工作时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指导教师应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无论有多少学生同时使用一个实验室,实验员只能发放一把钥匙由学生共用,领用钥匙的学生须在实验中心登记并对该钥匙负全责。
第八条 学生领用实验室钥匙具体流程为:
1.学生向实验员老师提出领用钥匙的口头请求,实验员老师同意后,学生到实验中心登记。
2.学生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交到实验员老师处并领取钥匙,仅限一人领取,仅限一把钥匙。
3.使用完毕后,学生将钥匙交还实验员老师,并持登记表到实验中心消除借用记录。
4.领用登记表由实验中心永久保存备案。
 
 
生命科学学院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