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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点击数:
院学字〔2023〕173号
 
廊坊师范学院
关于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2—2023学年评优项目有:
    1.先进班集体
2.优秀学生干部
3.三好学生
4.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5.先进团支部
6.优秀团干部
7.优秀团员
8.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指标
项目
单位  
先进班集体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
一等奖学金
先进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社会发展学院
2
32
53
32
75
107
2
16
39
教育学院
2
37
61
37
85
122
2
24
61
美术学院
4
29
49
29
68
97
4
10
25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
41
68
41
96
136
3
20
49
文学院
2
21
35
21
50
71
2
11
27
传媒学院
2
20
33
20
46
66
2
10
25
建筑工程学院
2
18
30
18
42
60
2
8
20
理学院
3
33
55
33
77
111
3
17
43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
25
41
25
57
82
2
13
32
生命科学学院
2
24
41
24
57
81
2
12
31
体育学院
3
26
43
26
60
86
3
10
25
外国语学院
3
26
44
26
61
88
3
14
35
管理学院
3
40
67
40
94
135
3
21
52
经济学院
2
21
35
21
49
70
2
11
27
音乐学院
2
20
33
20
46
65
2
8
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8
14
8
20
28
1
4
11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1
2
3
2
4
5
1
1
2
  
39
423
705
423
987
1410
39
210
524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学校统一布置(8月15日)     
学生处、团委组织各单位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工作的通知,并对评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阶段 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组织初评、公示(8月15日-9月14日)
(一)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在本单位组织学习传达学校关于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评定办法;
(二)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初评;
(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处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列席,审核确定本单位拟获奖集体和个人初评名单。
第三阶段 各单位整理报送材料(9月15日)
将公示材料、评选报告、评审表、拟获奖者名单、拟获奖者情况明细表、单项奖学金汇总表、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电子版等8种材料,按要求在9月15日下午17点前报送明德楼205室、207室。
四、材料报送要求
2022-2023学年评优工作,各单位共报送8种材料:公示材料、评选工作报告、评审表、拟获奖者基本情况明细表、拟获奖者名单、单项奖学金汇总表、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各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公示材料
各单位公示内容包括评选依据、评选指标、评选过程、拟获奖者基本信息、党政联席会对拟获奖人员的审定结果、公示时间、反映情况的联系电话等内容。
评选依据:明确落实此项工作所依据的上级文件和学校文件;
评选指标:明确学院分配到本单位的具体评选名额;
评选过程:本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的办法、程序和结果;
拟获奖者基本信息:指拟获奖学生和集体的基本信息和条件情况,将各奖项“基本情况明细表”、“单项奖学金汇总表”中的内容逐一公布;
公示时间:2023年9月x日—x日(至少3个工作日);
反映情况的联系电话:xxxxxxx。
按以上内容要求公示后,各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在公示材料上手书“经公示无异议”,签名并注明公示期满后第二天的时间,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材料报送纸质材料一份。
(二)评选报告
题目为《XXX学院(中心)2022-2023学年评优工作报告》,题目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
评选报告写明本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此项工作的具体做法、时间程序、初步结果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手书签字。评选报告报送纸质材料一份。
(三)评审表
评审表按指定要求格式内容逐一填写,不能空项,A4纸型。
主要事迹一栏要按各项评优的评选条件总结,详尽写明拟获奖者2022-2023学年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和活动的获奖情况、组织和参加校内外活动情况、作为各级学生干部协助老师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社团管理工作、学生会管理工作的情况、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情况等。
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意见一栏填写“同意XX同学参评XXX”,加盖本单位公章。
各类评审表均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四)拟获奖者名单
按照“报送规范”要求的格式打印报送,如果两个学生同名、同年级、专业、本专科、班,在其名字后面注明学号。
奖学金从最高的年级开始填写,科别依次为本科、专接本、专科。每两个姓名之间空3个格。
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手书签字。拟获奖者名单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五)拟获奖者基本情况明细表
拟获奖者基本情况明细表分别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先进团支部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优秀团干部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廊坊师范学院优秀团员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中的内容逐一填写,不得出现空项。
拟获奖者基本情况明细表使用宋体,10号字。各类明细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获奖学生的人名次序须与“拟获奖者名单”一致。
各类明细表均报送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六)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各单位将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学生情况按要求汇总并填写《廊坊师范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汇总表》,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由获奖者取回,复印件由学生处存档;
学院有专款奖励的不能申请单项奖学金。
汇总表中的“获奖类型”指团体还是个人,“发证机关”指的是用印机关。团体项目的,在“获奖类型”中应标出共有几个人参加。
以上材料均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手书签字。单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
(七)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
按要求填写,获得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列在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的最后,不填获奖金额,最终金额由学生处审核后确定。获奖学金学生的人名次序须与“拟获奖者名单”一致。
纸质材料要有所有拟获奖者手写签名一栏(如果学生因实习等原因不在学校,表格填写和签名也可以由辅导员老师或其他学生代替,但必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且必须注明XXX代签。电子版不包括获奖者手写签名一栏。
加盖本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八)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按照“报送规范”要求撰写。1500-2000字,报送电子版一份。
五、有关说明
(一)2022-2023学年评优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奖励规定(修订)》(院学字〔2018〕83号)等评优文件和“廊坊师范学院学生处关于学生奖励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项评选指标不能突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以年级、专业、本专科的学生数为基本核算单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以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全体参评学生数(团员数)为核算单位;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以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全部参评班集体、团支部数为核算单位;
《廊坊师范学院班级管理日志制度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只有获得‘行为规范班’的班级才有参评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资格”,2022-2023学年未获“行为规范班”的班级不符合参评条件。
(三)被推荐参评先进个人的学生中,非在册贫困生必须在2023年9月15日前缴清2022-2023学年及以前的各项费用;在册贫困生如办理缓缴学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各项明细表中“是否交齐学费”一栏中注明。
在审查中,如果发现获奖学生有违纪情况或在评选过程中违反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情况,学生处、团委将直接取消参评人的资格,所空余指标不能补充。
(四)由于工作环节失误,出现漏报、名字或奖项打印错误、姓名和奖项不一致等情况,可以申请改正,改正截止时间为学校公示结束的当天,并且填写《评优情况更正表》,各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手书签字,加盖二级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公章。
(五)学生和团评优结果有关材料需分别报送,公示材料、拟获奖名单等分开打印。报送材料时,学生评优材料由学生工作管理岗负责人负责初审和报送,材料报送明德楼205室。团评优材料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初审和报送,材料报明德楼207室。
(六)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附加要求: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学习次数不少于16次/每学年;参评优秀团支部附加要求:组织团员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不少于16次/每学年,且达到学习次数的团员人数不低于支部成员的70%。
(七)如果某一个项目不能产生评选结果或弃权,需要评选单位报送书面材料说明。说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手书签字。
(八)由于辅导员岗位变动、休产假、进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等原因导致二级单位重新部署和分配辅导员所带班级的,申报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时,署名原辅导员或现任辅导员由二级单位确定,校级公示无异议后不得修改。
(九)荣誉证书由各单位自行安排人员填写,具体时间由学生处、团委另行通知。荣誉证书填写完毕,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办公室用印。
(十)单项奖学金同一奖项一般不超过两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细落实。2022—2023学年评优工作涉及奖项多、获奖数量多,时间紧迫,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各类评优文件,准确领会学校有关评选内容及要求。尤其重视做好综合测评、诚信等级评价、班级管理日志填写和审核、素质拓展认证等基础工作,将各项基础工作产生的结果合理运用到评优工作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方案具体、宣传广泛、程序正当、监督有力、材料完整、时间保证。
(二)严格程序、公开公正。评选工作要切实做到条件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指标、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各项指标不得突破;逾期或因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违反学校纪律的,按照《廊坊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院学字〔2019〕122号)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三)严格时间、材料齐全。评选工作在学校的统一布置和指导下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单位评选工作,各种材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整理报送,确保评选工作统一、有序推进。
 
附件:1.各奖项评审基本情况明细表
2.各奖项评审表
3.单项奖学金评选汇总表
4.优秀学生奖学金信息确认表
 
 
                                           廊坊师范学院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