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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教学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农业经营主体: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培育实效,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及农民培训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教学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北省内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科研示范基地等具备农业教学实训条件的经营主体及机构。

二、申报条件

1. 主体资质:依法注册、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及违法违规记录,正常经营 2 年以上。

2. 实训场地:拥有稳定的种养、加工、服务等实训场地与配套设施,场地面积、功能分区可满足现场教学、实操实训需求。

3. 师资力量:配备固定技术负责人、实操讲师,拥有专业农业技术团队,具备丰富的农民技术指导、培训教学经验。

4. 产业基础: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在技术推广、农户带动、产业发展方面成效突出。

5. 服务能力:能够承接批量学员现场教学、观摩学习、实操训练,可提供教学讲解、现场实操、案例讲解等配套服务。

三、申报材料

1.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践教学机构申报表;

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3. 场地实景、设施设备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1.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于20266 15日前将材料发送电子邮箱,邮箱地址:59516657@qq.com

2. 审核评审: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查及综合评审。

3. 公示认定:评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并公布入选实践教学机构名单。

五、有关要求

1. 各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及入选资格。

2. 入选机构需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教学任务,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联系人:乔洁

联系电话:18031608015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100

 

 

 

廊坊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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