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景泰蓝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培训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22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文化从业者、爱好者的传承和实践能力,根据文旅部、教育部、人社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廊坊师范学院承办的“2024年河北省景泰蓝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将于近期开班,主题为“美在自我”。有关招生事项如下:
一、项目介绍
由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廊坊师范学院承办的“2024年河北省景泰蓝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围绕“十四五”非遗保护重点工作,以廊坊师范学院的师资力量、京津冀非遗研究专家和行业专家、校内外的非遗传承实践基地以及非遗相关资源为基础,广泛邀请景泰蓝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和相关专家、学者等参与课程教学、指导,通过学习和实践,提升学员的景泰蓝制作技能、专业素养和传承与创新能力,促进景泰蓝制作技艺传承、创新和发展。
二、培训项目
景泰蓝制作技艺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共分四个模块:非遗保护理论、美学与艺术理论、景泰蓝制作技艺知识与技能、创新思维与创新设计
四、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招收主要面向河北省从事景泰蓝制作技艺初学者、非遗从业者、经营者、管理者为主,包含企业、作坊、合作社、工作坊、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共计30人。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
3.年龄原则上不小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4.具备交流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脱产完成为期一个月的学习任务。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7月5日至8月3日
培训地点:理论培训主要在廊坊师范学院(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实践实操培训主要在大厂回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和平路30号)
六、培训费用
学费、食宿费以及实践费用全免,交通费、生活用品费及个人原因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七、培训要求
(一)由于景泰蓝制作周期较长,所以学员需在开班前与本班指导教师沟通提交设计初稿。
(二)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学员完成培训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作品,按时出勤,将获得结业证书。对无故旷课、迟到或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书。本次培训将评选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三)完成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作业,学员结业时,每人须提交自己创作三个层次作品参加结业展览。
(四)为保证培训的效果,项目组将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回访。
八、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6月28日,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师范学院官网公布,并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学员本人。
(二)报名步骤
1.下载《景泰蓝制作技艺培训班推荐表》(见附件1)和推荐学员汇总表(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并制作成扫描件。
2.准备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准备二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电子档。
4.准备本人代表作一件/组(可以是景泰蓝作品,也可以是其他代表个人审美或技艺水平的绘画、手工或图稿作品),并附作品名称、内容简介。
5.请将上述4项内容打包为压缩文件,文件名统一为“×市×县(区)×单位+姓名+ 景泰蓝制作技艺培训班报名”,发送至954845079@qq.com。
联系人:杨文雅老师
联系电话:0316-2188547 13472173499
九、学员报到须知
(一)报到时间:2024年7月4日
(二)报到地点:廊坊师范学院
(三)报到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原件(须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二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4.可自带本人代表作原件作为培训期间研讨交流材料。
十、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研修的实效性,对每位学员实施阶段性检查与结业评价。如学员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则将取消其培养计划: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培训的有关规章制度;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
(二)学员研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廊坊师范学院培训学员管理制度。培训期间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应及时上报,必要时可以申请中止培训。
(三)研修期间学员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损失个人承担,并记录在个人研修档案。
(四)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工具使用安全规定,因违规操作造成个人受伤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五)主办单位及指导教师对学员培训期间由教师指导完成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使用权。
附件1:2024年景泰蓝制作技艺培训报名表 附件2:推荐学员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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