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资料
社会发展学院关于毕业生跟踪调查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0-17  点击量:
社会发展学院关于毕生跟踪调查的管理办法
 
社发(2024)6号 
(2024年108日)
 
为建立健全社会发展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动态监控制度,完善学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以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根据《廊坊师范学院关于毕业生跟踪调查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跟踪调查的目的与任务
(一)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目的是掌握我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专 业精神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专业智慧与执业效果等情况,研判培养定 位和质量水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为我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培养方案、教 学内容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有的放矢地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目的。
(二)开展跟踪调查,体现立德树人宗旨和对国家、对社会、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树立质量为先、产出导向和服务社会的理念,同时为强化校企合作、深化“政产学研相结合、拓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途径。
(三)通过对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和毕业生本人的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和校友对就业与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我毕业生就业与创业制度改革和改善 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并逐步建立经常性的反馈渠道和评价制度。
(四)通过跟踪调查,加强广大师生与用人单位及校友的对接联系,延伸课堂教学,反哺人才培养与再培养,推进“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建设。
二、跟踪调查的对象
调查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往届(前5年)毕业生和毕业生所在用人单位。 三 、跟踪调查的组织形式
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由学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要求统一部署,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跟踪调查工作各系配合完成
四、跟踪调查的时间安排
(一)根据学校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在每年9-10月份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达成度情况进行第一轮调查,并利用第三方监测平台在每年11-12月份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情况进行第二轮调查。
(二)学院在每年9-10月份对上届毕业生的就业满意度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三)学院在每年9-10月份对往届毕业生中的职业发展、典型案例进行跟踪调查
五、跟踪调查的方式
跟踪调查的方式可采用调查问卷、实地访谈、座谈会、网络平台和通讯交流等形 式进行,集中调查和分散沟通相结合,定期调查和随时交流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 合。
六、跟踪调查的内容
毕业生跟踪调查主要调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学生管理、就业工 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状况、思想状况、生活及学习状况、职级晋 升及升学情况、创业发展等;
(二)用人单位对我毕业生质量的反馈意见以及对学校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 养模式、专业与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毕业生对校院两级建设与发展、教学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
(五)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
六)校友企业与学校合作意向。
七、跟踪调查的反馈
(一)调查结束后,各系形成各专业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分析研究报告。
(二)调研报告要反馈给学领导、教学委员会和全体教师,为学教学改革学生管理及就业指导等工作提供依据。
(三)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纳入学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的完成情
况和用人单位的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各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八、跟踪调查的要求
(一)对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数量要达到毕业生的90%以上;对上届毕业生 就业跟踪调查数量不低于总数的75%;对往届毕业生就业典型的跟踪调查数量根据实际 情况尽可能细致全面。
(二)调查样本选择要兼顾行业、地域、单位及毕业生情况。
(三)对典型事例要深入细致调查,形成专门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要如实客观,分析研究要科学规范。
(五)调查形成的图片、音像及文字材料要存档。
九、跟踪调查的经费
毕业生跟踪调查的费用主要用于差旅、会议、调查问卷的印制以及邮寄等费用, 学校年度预算列支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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