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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3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廊人社发〔2026〕3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工种范围为16个行业149个工种(附件1)在上述工种或相近工种岗位上工作的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本人自愿,经单位批准后,均可申报工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考核。新参加工作和从外省市或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复员退伍士官、义务兵,符合初定技能等级条件的工人,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初定相应技能等级考核;工人岗位发生变化的技术工人可按程序申报与现岗位同级的转岗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合格标准
调整原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考核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应知)和实际操作考核(应会)两个科目内容。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试题涵盖技术业务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内容,通过计算机模拟实际作业场景和技术操作过程,突出考察工人岗位专业和技术运用。应知、应会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双及格”以上为合格。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确定或晋升技能等级的条件,严格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办法》(冀人社规〔202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工作年限起算时间为报名考生从参加工作时间,如:入伍通知书、招工表、工龄核定卡核定的日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卡》或人员调动表为准;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 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申报人员,需上报本区域主管部门或单位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报名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技能等级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 初次确定技能等级
通过招聘、调入、安置等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尚未评定技能等级的,以调转入时间为准参加当年或下年度的技能等级考核。
初次申报高级工
1.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可申报高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20年以下,但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工考核:
(1)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比赛名次的;
(2)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革新、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3)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明确享受待遇的;
(4)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
(5)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的。
初次申报中级工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以下,但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破格申报中级工考核:
(1)获得县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比赛名次的;
(2)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革新、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3)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明确享受待遇的;
3.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毕业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可申报中级工考核。
初次申报初级工
1.新招聘的学徒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中)毕业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转正定级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2.新调入、安置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可申报初级工考核。
(二)正常晋升技能等级的考核
1.正常晋升高级工中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的晋级考核;
2.正常晋升中级工初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中级工的晋级考核。
(三)破格晋升技能等级的考核
1.破格晋升高级工
(1)取得中级工等级满5年,工作年限20年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比赛名次的;
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革新、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明确享受待遇的: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的;
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毕业,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
(2)获得省级一类竞赛第四至十名、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第二至六名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晋升高级工等级。
2.破格晋升中级工
(1)取得初级工等级满5年,工作年限10年以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
获得县级及以上行业技术比赛名次的;
获得县级及以上技术革新、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明确享受待遇的: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中)毕业的。
(2)获得省级二类竞赛(市级一类竞赛)第七至十名的选手,按照有关规定可直接晋升中级工等级。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初次确定和晋升技能等级考核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长期病休、未正常上班的。
五、报名材料
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考核,考试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制两年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4.现岗位机关事业单位技能(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事处出具)
6.破格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现任技能等级以来奖励、荣誉等有关证书和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8.初次确定等级需提供调令和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张(照片贴在A4纸上,并注明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内)拷贝一份,备注本人工作单位及姓名
10.2026年度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六、考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1.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6年年底前)。
2.考试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18]86号)文件规定,单科考试且实行智能化考试的,考试收费统一调整为85元/人次,收费不区分工种、级别,切实减轻机关事业职工负担。
七、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部门于7月17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姓名+具体符合的条件,加盖公章版)和纸质版材料报人事处305办公室,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032242@lfnu.edu.cn
联系人:丁希贤 联系方式:0316-2197941
人事处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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