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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申报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请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相近);辅导员只能依规定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类学科”。)
二、时间安排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9:00 - 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体检时间:即日起至11月17日。《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3.申请人网上提交有关材料。11月15日-11月17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请注册登录“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https://jszgrd.hee.gov.cn)点击“新认定网报入口”进行提交相关材料。
4.现场确认及申请人员应交材料时间:11月20日-11月2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员务必加入钉钉群:109605027616,及时关注群通知。申请人如果材料提交有问题,在学校审核完毕前补充材料,学校管理员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请人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现场确认时统一填写)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查询,不需要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双面打印;(提交前,申请人保存一份扫描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原件;
9.近期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照片同版)。
四、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即:廊坊师范学院),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2.“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人提交照片要求,不要着浅色上衣。照片水平分辩率和垂直分辩率均为300 DPI,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3.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页申请注册报名。
4.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通知到相关申请人,逾期将无法受理。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将短信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至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到期未补充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联 系 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2197941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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