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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组织参加总体国家安全歌曲、漫画、动漫等文艺作品征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发布人:人事处 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生动展示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新气象,进一步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丰富拓展国家安全宣传素材,省教育厅组织开展总体国家安全歌曲、漫画、动漫等文艺作品征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河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河北传媒学院协办。
二、作品标准
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主题,文艺作品要突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大安全理念,展现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重大成就,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总体国家安全意识。作品须为原创,独具创意、构思新颖,富有时代感、设计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文化感染力、社会号召力。
1.歌曲类作品:曲风不限,演唱形式不限,作品建议时长3~8分钟,可报送含有人声演唱的作品音频,也可报送歌曲MV(横屏画面,1G以内)。
2.漫画类作品:要求手绘,形式不限,倡导形式创新,可用生宣水墨技法,也可用熟宣线描设色绘制,单幅、多幅、四格系列漫画等均可。建议规格不小于 30cmx30cm。
3.动漫类作品:包括短视频、微电影、宣传片等,作品时长6分钟以内,画面质量为1080P,码率不低于10M/bps。文件大小不超过1G,视频不得有商业广告成分,画面清晰、情节完整、字幕配音规范。
4.其他作品:作品参数参照相关征集标准。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省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院校在职教职工。
四、作品评选
1.成立大赛评选委员会。评委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
2.评委会评审。通过初审、匿名评审和复审等环节,评选出获奖作品。
3.颁发证书和奖励。本次大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 10 名、三等奖 20 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有机会获得全国征集大赛推荐资格。
4.结果公布。获奖名单将下发文件进行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行为,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同意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发布权和使用权,可用于宣传推广等活动。
3.本次大赛获奖参赛作品经省教育厅推荐,将有机会参加全国征集大赛活动,作品被采用后其知识产权、发布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大赛活动主办方所有,不得将作品转让或授予给任何第三方。
4.主办方将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正评选,获奖名单将采用适当方式公布,对获奖作品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六、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于2025年2月18日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版(漫画作品扫描件)和推荐表报邮箱。
联系人:冯丹
邮箱:fengdan@lfnu.edu.cn
人事处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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