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期]明代京军之法律约束与司法实践
发布时间:2017-09-05 浏览次数:
作 者:程彩萍;李建武 CHENG Cai-ping, LI Jian-wu (School of Social Development,Langfang Teachers University,Langfang Hebei 065000, China)
机构地区:廊坊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出 处:《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3卷第1期 84-90页,共7页 Journal of Langfang Teachers College
基 金:河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项目“明代华北地区卫所司法体制与司法实践研究”(BJ2016076)成果.
摘 要:明代京军肩负着守卫京师的重任,与明代其他城市相较而言,其军士数量最多、武器最先进,但由于京师杂役繁重以及世袭武官的军事才能与素养逐渐下降,影响了军队的建设与管理,加之朝廷监管不力,其积弊甚多,犯罪现象频发。军官为谋取经济利益私役甚至卖放军士,造成明代下层军士生活艰难;京军旷职、逃亡现象普遍,导致京军战斗力下降;京军受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危害了社会。为整顿京军,明代多次制定严格的法律措施,但鉴于京军的特殊性,这些法律措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发挥真正效用,因而并未能挽回明代京军管理不善、战斗力持续下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