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期]汉代诏书中的地方吏治思想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
作 者:叶秋菊 YE Qiu-ju (School of History and Cultur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机构地区: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出 处:《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2卷第4期 79-84页,共6页Journal of Langfang Teachers College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秦汉诏书研究”(14YJC770036)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为了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管理和控制,汉代统治者除了用法律、制度来约束地方官吏,还时常颁布诏书,对地方官进行督责。这些诏书也鲜明地反映出汉代统治者的吏治思想:提倡廉洁清正、要求执法宽平、赏罚严明、重视掾吏。这些吏治思想既有对以往吏治思想的继承,也有基于对秦政的反思而做出的改进,还有汉代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下的吏治创新。统治者的这些吏治思想对汉代吏治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