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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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期]民族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模式分析
发布时间:2016-11-19   浏览次数:
作  者:黄婷 陈露 HUANG Ting, CHEN Lu (School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 Guilin Guangxi 541006, China)
机构地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出  处: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1卷第4期 99-102页,共4页
基  金: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工程基地项目(12MJ21)
摘  要:当前,我国存在着公共产品巨大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在民族地区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基于民族地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存在的特殊性和民族地区农村的现实情况,应积极施行完善民族地区多元化供给的模式"一主、三协同、三分",即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市场、社会组织、农民发挥辅助作用,协同政府进行供给,且在尊重民族地区农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类别、分地区、分次序地进行供给。